“拍卖房”成温州市民“淘房”新宠 提醒要谨慎

2013年08月09日 07:04:23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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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挂出一套绿城锦玉园面积为421.15平方米的房产,最终以1886万元的价格被竞买号为“R2057”的买家拍走,根据网页显示,有4人报名参加竞拍,出价次数达到206次。

  为什么热衷司法拍卖房(以下简称“拍卖房”)?原来,由于银行加快了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一大批抵押房进入了司法拍卖市场。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坦言,“房源的供给多了,市民通过拍卖有可能淘到更便宜的房产,还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受‘限购令’的约束。”

  成交300套

  半年拍出一年的量

  鹿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近两年来,法院的“拍卖房”大量增加。

  “三年前,我院一年的成交量还在50-70件左右,从去年开始,拍卖数量就达到了247件,相当于前三年的总和,而今年,仅上半年就成交了300余件,总价7亿元左右,已经突破去年一年的量。”该工作人员称,“由于工作流程的关系,下半年司法拍卖房还会更多。”

  目前,鹿城法院每个月都要挂出近60套房源拍卖,其中品质比较好、手续齐全的房源会优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推出。

  “目前传统拍卖的成交率在60%-70%左右,而网络拍卖,尤其是网络二次拍卖成交率能达到100%。”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网络拍卖的房源品质相对较好,另一方面,二次拍卖的起拍价比首次拍卖又会再降20%以内。

  上文提到竞价206次的锦玉园房产,就是二次拍卖成功的。

  六月中旬,该房源第一次在司法拍卖频道挂出,起拍价1900万元,因无人竞买而流拍。七月初,该房源直降300余万元,以1523万元重新挂出。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竞买人叫价206次,最终以1886万元成交。

  “拍卖房”热了

  因其价格低不限购

  “实际操作过程不复杂。”温州一拍卖行负责人表示,竞得者只要带着法院出具的房产权属变更的司法裁定、协助执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房产交易大厅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并不限购。

  根据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文件规定,自2011年3月14日起,温州各县(市、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同年11月份,市中院执行局与市房产管理局展开协调会议,明确司法拍卖的房产不属于“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除此之外,“拍卖房”的价格也十分诱人。记者了解到,拍卖房的评估是以市场价为基准,但所取的是相对保守的市场价格区间内的下限,而且司法拍卖还存在司法处置价,即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再低15%-20%作为拍卖底价。如果竞拍所吸引来的客户不多或者拍卖现场参与竞价的不多,那么房子的成交价就会低于市场价。

  不仅如此,一次、二次流拍后,起拍价都还有10%至15%的降价空间。很多有经验的竞拍者在第一次拍卖会上持观望态度,到第二次、第三次拍卖才会出手。

  但是有一点必须要注意,法院拍卖的房子需要一次性付款。

  购房途径多

  “拍卖房”难影响大局

  自2011年温州爆发民间借贷风波后,温州房价领跌全国已近两年左右时间,由于温州房价正处于下行通道,市区二手房市场持续低迷,买卖双方也陷入了观望期。

  记者了解到,受房价下跌的影响,目前温州并未出现投资客追捧“拍卖房”的情况。记者从鹿城法院获悉,目前通过司法拍卖买房的人群中,刚需就占了七成。

  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研究员向洋表示,目前普通市民除了习惯找二手房中介、商品房开发商外还多了个去拍卖行看房、买房,说明购房心理已经逐渐趋于成熟,市场的供应途径也在增加。不过,“拍卖房”的总量和温州市新房、二手房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因此对温州楼市的影响微乎其微。

  业内人士提醒,由于不少拍卖房都是按现状拍卖,部分房产会涉及户口问题,所以对户口有要求的购房者一定要谨慎,避免引起一些纠纷。买房前要对房屋性质、面积税费和所存在的瑕疵等情况有详细的了解,权衡利弊后再考虑购买。

N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记者 李尖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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