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天的节目是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温州新闻网共同策划了“倾听民意 共话法治——温州法院院庭长对话网友”系列活动,在接下来的时间还会有其他县(市、区)的院长来演播室和大家做交流。再次感谢林院长的光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 2013-10-23 15:56

[林向光]这次访谈,网友参与提问、建言献策都非常积极踊跃,说明群众对法院工作高度关注和期待,这让我非常振奋也倍感压力。我们将始终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以建设“三型”法院、“五型”机关为重点,更加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苍南“双海双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2013-10-23 15:56

[林向光]今天机会很难得,网友提了很多的问题,提得很好,非常感谢网友对苍南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为时间关系,还有很多网友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未能在这里回答的,我们回去后将会进行认真梳理,肯定会在官网上进行一一回应。涉及具体案件的,我们也会认真研究处理。 2013-10-23 15:55

[主持人]今天林院长来到演播室和广大网友做了很多的沟通和交流,不一定每个问题可以一一回复给大家,非常感谢大家对苍南法院工作的支持。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依然可以在专区里做一些提问。林院长,今天节目的尾声再跟大家说几句吧。 2013-10-23 15:55

[林向光]如果邮寄来的材料有欠缺,我们法院会通过电话告知或邮寄书面答复,要求补齐相关的材料。也可以更直接和方便一点,现在是全媒体时代,网络很发达,可以通过网上立案申请,也十分便捷,能有效避免你多次往返。具体的立案方面情况,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说,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我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的电话0577-68817017进行详细的咨询,我相信窗口人员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2013-10-23 15:53

[林向光]刚才这位网友提到,今年推出的亮点为民工程,我个人建议如果在外地的话,可以通过邮寄相关材料到我们法院来,也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到法院进行立案。这样避免了来回,另外我们法院在收到相应的起诉材料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我们法院会予以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汇款预交诉讼费; 2013-10-23 15:53

[主持人]再来看一位网友的提问。他说,您好,林院长,我现在人在外地,有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想向你们法院起诉,平时生意忙,来往奔波非常不便,请问,你们法院对我们这种外地的当事人立案有什么便民举措吗? 2013-10-23 15:52

[林向光]另外,我跟这位朋友交流一下,如果你们要出庭作证,根据最高法解释规定,造成务工和其他费用支持我们会予以补助。现在社会上需要倡导正气,也需要倡导正能量。 2013-10-23 15:50

[林向光]法院的措施是有几种手段,一是不公开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不暴露外貌和真实声音;三是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是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是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2013-10-23 15:50

[主持人]这里有位网友问说,林院长,我是一名市场个体户,经常有顾客在我们这边市场消费的时候手机钱包被偷,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一个小偷的作案过程。之前有警察来找我们调查,让我们作证,大家虽然都痛恨小偷,但是我们这些经营户都不太敢讲,怕被打击报复,请问法院在保护证人方面有什么举措? 2013-10-23 15:50

[林向光] 总之,我想这些问题需要法院和社会各界、媒体朋友加强良性互动,作为法院来讲自身要有一种公开的意识,要有愿意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的意识。当然,我这里也想提醒广大的网民朋友,我们接受监督希望大家在依法的前提下监督,以正常的渠道向我们反映,我相信人民法院肯定会听取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朋友对我们的意见,我们也希望在社会大众、法院和媒体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找到一个契合点,既不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又让社会公众保持一定的知情权,我们共同来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个人理解。 2013-10-23 15:47

[林向光]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应该说比较大,而且在近几年也有些普遍现象。 我个人理解,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司法的关注和监督是我们社会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法院公正司法。苍南法院欢迎社会和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事实上,我们法院今年有不少案件,我们以主动向我们的新闻媒体和社会进行公开报道和宣传,以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但是,我们也发现极少数的个别阀体,引导非理性的舆论会干预法院的审判,有时候判决没有做出来,通过网络和媒体,给我们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和压力。当事人说了片面的话,媒体朋友在撰写的时候就听了这些意见,没有听取法院或者其他各界人士的意见,出了一些信息报道,这对司法会有一些干预和影响。 2013-10-23 15:47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如今每逢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网上舆论是非常强大的,有些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和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往往遭遇媒体和群众各种形式的猜疑。您认为这会干涉到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正常审判吗? 2013-10-23 15:47

[林向光]应该说是可以的,目前只有在苍南办理了本地暂住证的外地人员是可以在县里进行社区矫正。对没有办理暂住证的,按照“部门协作、因案制宜”的外地籍人员缓刑监管体系来处理。通俗来说,外地籍的缓刑人员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司法部门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司法部门与苍南本地司法部门进行沟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再确定是否由苍南本地司法部门接收监管。另外,如果符合条件的青少年、外来缓刑人员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到我院的青少年犯帮教基地去工作,企业会将其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并且同工同酬。 2013-10-23 15:43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外来务工人员不小心犯罪了,被判缓刑,能否在苍南本地执行? 2013-10-23 15:43

[林向光]还有一个途径,如果觉得请律师费用比较高的话,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咨询。根据我们提供相应的规定,可以自行完成起诉状的书写。如果有其他困难,也可以向窗口人员提出意见,我们将在法院规定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为当地人提供便利。 2013-10-23 15:41

[林向光]我考虑了一下,如果确实有这种情况,作为我个人的建议,可以先行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乡镇的司法所,也可以到法院的调解窗口,或者派出人民法庭的立案窗口调解,可以是双方一同来,也可以定个时间调解,避免写起诉状等整个手续。如果是这样操作的话有几个优势,一是不收任何费用,二是比较方便,新中国成立后调解制度是西方国家想学的,通过司法所和法院的调解窗口进行调解,速度快捷、周期短,如果还不太放心的话,可以再向法院申请确认。 2013-10-23 15:41

[主持人]接下来有个具体的问题。有位网友说,林院长,有个人欠了我6000元货款不还,有欠条和他签过字的售货清单,我现在想起诉他。我问了下,请律师的话律师费非常高,可是我又不懂法律,像我这个情况有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来法院打官司? 2013-10-23 15:41

[林向光] 另外,关于缴纳诉讼费的事情,如果老百姓确实交不起诉讼费,依照规定可以采取减免缓,当然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近几年来,我们对特困群体在司法救助上力度还是比较强的。特别是渥堆刚才讲到的,不单单是让那些没钱有理打不上官司的人打得上官司,而且要让有礼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这就是法官职业对我们基本的要求。另外打赢官司后,确实得不到执行款的话,我们跟当地的民政部门、慈善协会有协助制度,打得赢官司、拿不到赔偿款的话,可以通过司法救助或者慈善救济的方式拿到救济款。 2013-10-23 15:38

[林向光] 我们法院和法官十分同情并且非常愿意帮助这些困难群众,专门研究制定了司法救助制度,如果这些人在立案的时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或者写不好起诉书,可以到立案大厅通过口头诉说诉讼和事实,由法院的工作人员替你进行录入,指导有困难的群体能够打得上官司。 2013-10-23 15:38

[林向光]网民提出的这个问题,应该说也是各级法院一直在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我们在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困难群体或者困难当事人,向我们法官反映倾诉他们困难的现状,比如说工伤、道交人身损害的案件,因为意外的交通事故,使原本平安和睦的家庭突然失去了顶梁柱,不单单要承担高额的医药费,也缺乏必要的经费,像刚才讲的缴纳诉讼费这块。 2013-10-23 15:38

[主持人]刚才提到是具体关于治老赖的方法。有些网民反映法院诉讼不但需要支付律师费,还需要缴纳诉讼费,是“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请林院长谈谈,法院如何能保证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赢官司? 2013-10-23 15:35

[林向光] 我们针对典型当事人采取规避财产,过着比一般老百姓富裕的生活,但身后欠了一屁股债,我们查找这类情况,被执行人有没有规避财产的现象,如果有的话法院将对这些人采取措施。特别是近一两年来,法院在执行阶段对几个老赖移送公安。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进入了省法院的名录作为典型案例,如果真的发现有触犯法律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3-10-23 15:35

[林向光]除了财产查控以外,最关键的是要给被执行人采取威慑,光是查找钱或者知道哪个地方有钱不一定管用,我们要双管齐下,比如在苍南电视台建立执行暴光,在依法的前提下将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曝光。同时与苍南农村合作银行进行合作,在营业网点上将这些老赖的信息一律予以暴光,在社会上给他们造成无形的压力,效果也是很好的。 2013-10-23 15:35

[林向光]法律白条的关键是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强,或者法院判决的权威不够。这几年通过强化执行手段,首先强化了执行查控手段,现在存在两个难题,一是财产很难差,这几年通过上级法院的指导,在全省三级法院普遍建立了财产查控体系,通过政府OA网,采取点对点的方式,跟财产的相关部门,比如各大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动的手段,我们通过网络就可以发现被执行人在哪些地方有财产,首先要知道线索才可以有控制措施,应该说查控机制的建立,对执行难的解决迈了很大的一步。 2013-10-23 15:35

[林向光]民朋友提出的这个问题法院白条,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谈到法院工作中执行难的问题。正如网友所说的,执行难这个问题不单单是法院的问题,现在在社会上已经是比较关注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现阶段国内的社会信用体系还不是很健全,被执行人难找,而且这些人找到了采取拖、赖、逃、躲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措施和行为,造成现在执行难的问题十分突出。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单靠法院是不够的,需要整个社会采取一些综合整治打组合拳。县级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做了不少工作,我想跟关注这个问题的网民朋友解释一下。 2013-10-23 15:34

[主持人]我们看下一个问题。有网友在问,现在社会上有一些说法,叫“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书等于一张法律白条”等等,很多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看到被执行人依旧生活的很好,还有做生意,但是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却没有房屋、车辆和存款这些财产,就是拿不到钱。请问法院是怎么整治这种类型的老赖? 2013-10-23 15:34

[林向光]除了这个以外,我们法院还不定期法办法院工作开放日的活动,邀请一些对法院工作感兴趣的市民代表到法院来参观案件的立案、庭审,包括我们法院办案的基本情况介绍,让老百姓对法院审判知道法院工作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说要揭开法院工作的神秘面纱。另外,现在是全媒体时代,我们还建立了自己法院的官方微博,我们将老百姓关注的案件和事情,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第一时间来及时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 2013-10-23 15:28

[林向光]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到法院管理和工作举措对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老百姓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位网民提到的新闻发布会,是近年来苍南法院的一张名片,我们已经开展了不同类似主题的7期新闻发布会,效果很好,其中涉及雇员受害、受贿、涉黄赌毒犯罪等。 2013-10-23 15:28

[主持人]林院长,我曾经在法制日报上看到一篇苍南法院关于醉驾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的报道,让我对法院这方面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后来我又上网搜了下,发现苍南法院今年还做了好几期新闻发布会,都是关于一些涉毒、涉赌、商品房审判等老百姓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这样的形式以前很好,那么,苍南法院今年在司法公开都有哪些工作亮点呢? 2013-10-23 15:28

[林向光]今年苍南法院通过网上公告拍品28件,其中:机动车9件,房屋15件,其他4件,累计成交金额543.5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9.44万元。我们还要加大司法网拍的工作力度,完善好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刚才主持人所讲的,网友很关心近期苍南法院有没有需要司法网拍的标的物,这里我也提醒广大的网民朋友们,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上淘宝网的司法网拍里,全省三级法院司法网拍具体的标的物在淘宝网的司法网拍窗口里都会有详细的描述,包括什么物品、什么时候拍,还不仅仅是苍南法院的。 2013-10-23 15:27

[林向光]如果要到淘宝网参与司法网拍的竞买人,首先可以到淘宝网点击司法网拍的窗口,我着重跟大家提醒一下,标的物有一个规定,竞买人需要缴纳的保障金,根据网络确定的起拍价,动产按起拍价10%至30%确定,不动产按起拍价5%至20%确定。 2013-10-23 15:26

[主持人]房子不受房屋限购令的限制,所以就会更加的关注。网友想问最近有没有司法网拍? 2013-10-23 15:26

[林向光]我这里想多说几句,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淘宝购物是时下一种比较流行的购物方式,它具有几个特点,一是购物便捷和经济,二是不用出门,在家里就可以完成购物。司法网拍类似于网商购物,我首先要说一下,传统的人民法院司法网拍受场地租费、拍卖师薪酬等成本因素影响,司法网拍比较便捷可以节省成本,对当事人来讲是很好的条件。我们浙江法院利用国内最大的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开展了互联网的竞价拍卖。特别是对于法院来说有要求,法院要进入司法网拍的东西,就像网民关心的,既可以是房屋,也可以是厂房,也可以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还可以是汽车、手机以及刑事案件的仿冒物品。但有一点,能上网的、没有瑕疵的我们提倡一律上网。 2013-10-23 15:26

[主持人]林院长,您好,当前司法网拍工作在浙江各个法院方兴未艾,许多网友也是第一次听说在淘宝网上可以拍卖汽车和房子这些大物件,形式很新颖,都跃跃欲试。这里就有网友提问:院长,请您和我们大家介绍下苍南法院司法网拍的情况吧?最近什么时候会有司法网拍? 2013-10-23 15:25

[林向光]如果是本地的,我们可以进行帮教,如果是外地的未成年人需要一些手续,首先是未成年人,犯的错误比较小,可以回归正常社会的,我们选择人员的时候也是有条件的。 2013-10-23 15:21

[主持人]青年缓刑犯都可以进入,还是有一定的考量和标准? 2013-10-23 15:20

[林向光]今年6月份,我们法院与苍南6家知名企业合作成立了青少年帮教基地。我们希望借助企业和社会的力量,促使一批本性不坏,容易改造的未成年人罪犯和青年罪犯进入企业工作,学习一技之长,重新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这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根据我们县法院与六家企业签订的帮教协议看,企业将会安置帮教这些一时误入歧途而犯罪的青少年。我们考虑到未成年来的缓刑帮教举措,首先对他们的身份进入要保密,二是同工同酬,三是请这些企业有经验的师傅交他们一技之长,以便回到社会有经验生活下去。今年以来,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已经有2名缓刑青少年犯通过基地成功回归社会,对于他们和社会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13-10-23 15:20

[林向光]从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发现,许多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成因是很复杂的,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在于青少年正好处于发育和成长阶段,心智都不成熟,极易受不良的诱导而走上犯罪。所以说,这个阶段的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思想可塑性强,如果教育处罚得当,就能有效地感化、挽救他们,通过缓刑帮教的措施,让他们重新返回社会,进入正常人的生活状态。 2013-10-23 15:20

[主持人]林院长,有网友提问:我在法制网看到一则新闻,苍南法院为一位青少年缓刑犯进行安置帮教,安排其在一重点企业工作,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请院长具体谈谈苍南法院关于青年缓刑犯安置帮教方面的具体细节情况?大家也觉得这个情况比较新。 2013-10-23 15:19

[林向光] 对中小企业因民间融资所产生的借贷纠纷,只要当时付了高利息,只要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倍以上,法律上不给予保护。对已经支付的报高额利息可以冲抵本金,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另外,我们还坚持“有扶有破”的方针,对一些确实资不抵债的植物人企业,开展好破产审判工作,运用好破产重整这个法律手段,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以上是一些具体的举措,当然还有很多的举措,因为时间关系不便一一跟网民交流。 2013-10-23 15:17

[林向光]但是在实际的经营中可以继续使用,这就是我们所讲的“活查封”。我们善于用调解手段,将他们一些矛盾和困难的困难,通过调解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掉。举例讲,我们就成功调解了苍南县鲜八里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纠纷,如果不适用调解的话,这家食品集团在进入诉讼阶段对企业的生存会带来不利,这样的调解效果很好,企业在逐步复苏。另外今年调解了涉案金融高达1.3亿浙江林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有效避免了担保链扩散,有利维护了苍南当地的经济秩序。我们对一些企业的融资方面,提供应有的支持,首先是界定和把握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商业交易的罪与非罪的界限。现在民间集资或者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一般是向特定的人群,主要是想企业生存和发展,有些非法集资是向不特定人员,所以我们在这方面是要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利的保护。 2013-10-23 15:16

[林向光]近年来,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一些措施,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企业渡过难关,防止企业因案件的审理陷入更大的诉讼过程,防止因互保联保、资金链断裂引发大面积涉诉情形的情况。再比如我们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中小微企业在使用强制措施的时候用了灵活的方式,前提是依法,比如说“活查封”。像一些企业的厂房、办公楼,“活查封”的意思就是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产权登记方面查封住,限制产房变更使用。 2013-10-23 15:16

[林向光]我们注意到,近几年来温州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民间借贷局部金融风波的双重影响,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困境,还出现了个别企业主跑路的现象,可以说对实体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另外,随着企业资金链困难问题的日益显现,企业联保互保风险隐患逐步暴露蔓延,担保链风险向实体经济传递的态势,提供法院应有的帮扶,为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我们法院来说责无旁贷。 2013-10-23 15:16

[主持人]林院长,有网友提问:近年来,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许多企业面临着发展困境,苍南法院在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是不是也有一些司法帮扶之类的措施?金融危机大的方面,法院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措施。 2013-10-23 15:16

[林向光]在方案冤假错案方面我们推行了一些措施,一是一线法官牢固树立起修订后刑诉法的法律理念,加强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办案业务技能。二是我们从加强程序公正意识,保证被告人在庭上的诉讼权利。三是注重发挥被告人所请被告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作用。我们作为人民法院是依法独立审判的,也是司法的最后一道关口,对维护司法公正尤为重要。今年我们对院里受理的重大案件,特别邀请了社会各界,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朋友参加到疑难案件的观摩,并听取他们的一些意见反馈,以便于我们更好把案件审理好。 2013-10-23 15:09

[林向光]正如网民讲到的一样,冤假错案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一个冤假错案可能会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也会对社会公众对法律和法治信仰带来伤害,可以说杀伤力极大。前段时期,本地区也出现了,比如“两张”叔侄案等几个典型的刑事冤假错案。应该说,法院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除了及时发现纠正之外,我们还必须要更加重视“防患于未然”,要做“事前诸葛亮”,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的情形提前排除。今年以来我们苍南法院收案数急剧上升,具体举几个数字跟大家说一下。今年1至9月,我们已经受理了各类案件13152件、办结了12403件,跟去年相比收案数和办结数同比分别上升13.72%和18.3%。也就是说,在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之下,我们要坚持依法公正审判,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因为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 2013-10-23 15:08

[主持人]近期各地爆出的一些冤假错案,不管是微博还是微信,大家对法院的公信力也十分的关注。我们了解到,苍南法院这些年来案件不断增长,那同时法官办案压力就会不断增大,那苍南法院在这方面是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保证案件质量的?这也是今天网友非常关注的问题。 2013-10-23 15:08

[林向光] 第三项的亮点为民工程。从某种角度来说,司法是公共服务产品。比如,今年我们在坚持巡回审判、午间法庭已有的做法以外,还启动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现在在打造汇集网上立案、服务查询、信访答疑、远程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网络平台,目的将诉讼服务空间从有形的实体拓展到无形的网络空间,方便我们的当事人,努力通过提高司法为民的实效性,来维护司法公信。现在进入媒体时代,只有通过网络为司法为民增加新的举措,同时实现司法公正具体措施的到位。 2013-10-23 15:07

[林向光] 第一项的能动司法工程。大家知道,执法办案才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特别是在温州,近一年来提出保障金改方面、保障实体经济的振兴方面,年初退出了一些具体的举措。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我们苍南法院根据温州中院开展“三个一百”活动的统一部署,专门选取了苍南3家银行和5家风险企业作为结对联系的对象,分别实施“二对一”和“一对一”结对帮扶。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和金融债权处置工作,突显了司法为老百姓服务方面做的一些具体工作,效果是不错的,为金改顺利推进提供好司法保障和服务。 2013-10-23 15:07

[林向光]具体来说,我们主要是以实施好五个抓手提升司法公信:第一是能动司法工程,第二是精品铁案工程,第三是亮点为民工程,第四是规范提升工程,第五是强基固本工程。今天主要说两项工作。 2013-10-23 15:07

[林向光]我们说,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惩罚犯罪是司法最基本的功能。司法能否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的权威性,具体来说,也就是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现在,我们一些群众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突出。司法公信应该说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今年,当苍南人民政府党组年初提出了“司法公信提升年”这个主题,就是以这个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下大力气解决好这个问题。 2013-10-23 15:07

[主持人]今天非常欢迎林院长来到这里和大家做近距离的沟通。我们都知道人民法院及其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服从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据了解,今年是苍南法院的司法公信提升年。林院长,能不能先跟网民朋友简要说明一下苍南法院今年在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主题方面所开展的一些工作情况和工作亮点? 2013-10-23 15:06

[林向光]很高兴今天能够在网上和大家见面,也非常感谢温州网能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和大家一起交流和探讨的机会。借这个机会,我先代表苍南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网民朋友说一声,谢谢! 2013-10-23 15:06

[主持人]林院长今天将会围绕“公正司法、提升公信”这个主题,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的沟通和交流。今天的访谈温州网将会进行视频和图文的直播。林院长,请先和我们的网民朋友打声招呼。 2013-10-23 15:06

[林向光]位网友,大家好! 2013-10-23 15:05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温州网的主持人梓姚。为搭建全市法院与网民朋友互动沟通的新平台,更好地听取意见、宣传法制、服务群众、回应关切、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审判,助推法治温州建设,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温州新闻网共同策划了“倾听民意 共话法治——温州法院院庭长对话网友”系列活动。本期走进直播室的嘉宾是苍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向光。欢迎林院长。 2013-10-23 15:05

[温网编辑部]林向光,苍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68年12月出生,浙江鹿城人,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复旦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毕业。先后担任过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处处长、苍南县人民法院代院长等职,现为苍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3-10-17 16:01

[温网编辑部]即日起,你可以关注温州网,或通过新浪微博@温州网,或者在温网论坛点击相关专题留言、提问。 2013-10-17 16:01

[温网编辑部]10月23日下午3点,苍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向光将作客温州网,就“公正司法 提升公信”这个主题在线对话网民。欢迎网友就自己关心的话题上网拍砖。 2013-10-1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