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在线:“二手车市场”批与不批的权衡背后
核心提示:自去年11月份起,黄海龙等股东开始筹建“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于今年8月6日正式提交申办材料。永嘉县工商局在批与不批的权衡之中,长达3个月内没有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永嘉县工商局在批与不批的权衡之中,长达3个月内没有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温州网讯 在跑了三个多月,二手车市场仍无法获批的情况下,黄海龙向法院起诉永嘉县工商局行政不作为。今年11月7日,永嘉县工商局在开庭之前作出行政决定,出具了一份“登记驳回通知书”。
自去年11月份起,黄海龙等股东开始筹建“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于今年8月6日正式提交申办材料。永嘉县工商局在批与不批的权衡之中,长达3个月内没有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令永嘉县工商局感到为难的是,2006年市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规定,各县(市)原则上不得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目前,瓯北已有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当地政府就是否同意新设市场意见不明确。
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这起行政审批案例从一个侧面表明,改革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尤需勇气和智慧。
两任科长均未书面答复
近日,黄海龙携带相关材料,向《代表在线》栏目记者反映了申办“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无法获批的整个过程。
去年,黄海龙以妻子为法人代表成立了一家公司,决定申办“永嘉县瓯北二手车市场”。当时,他租借的场地面积只有200平方米,达不到市场面积应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定,因此不能申请登记。
今年6月份,黄海龙等股东租下罗马城商场约5000平方米的临街店铺,并于8月6日向永嘉县工商局审批窗口递交申请报告。
3天后,黄海龙收到了该局出具的通知书。该通知书称,申请市场名称登记相关材料已收到,经研究将上报永嘉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回复后再予以答复。
此后,黄海龙一直没有收到书面答复。他称自己到永嘉县工商局先后跑了20来趟,工作人员每次都说再等等看。今年9月份,该局市场合同科更换了科长,新任科长也没有给出书面答复。
目前,永嘉县已经有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前身是1993年注册的温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永嘉分市场。2006年,该市场名称变更为永嘉县二手车交易市场,2011年11月搬迁到瓯北五星村闲置地。
黄海龙在申请报告中称,永嘉现有的二手车市场独家垄断经营,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协调。温州市区已经部分放开二手车市场的审批,该县工商部门应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批准另设一家二手车市场。
不予审批的3条理由
“他确实来过好多趟,比较执着。”永嘉县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陈标说,去年以来黄海龙一直在申请,但是按照有关规定不好审批。
今年11月7日,获悉黄海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永嘉县工商局出具了一份“登记驳回通知书”,决定不予登记设立二手车市场的申请,理由有三条:一是不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二是未出具符合商品交易市场基础配套设施的最低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三是市场选址在住宅区内,还没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关于第三条理由,黄海龙在今年8月份递交的申请报告中,已经注明市场所在地位于罗马城商场临街商铺,不属于住宅区内。此外,罗马城业主委员会在这份报告上盖章签字表示同意。
罗马城业主委员会主任林银林告诉记者,这个地方以前搞过数码产品和服装销售,人气一直不旺,去年已经腾空了。他和业委会成员经过商量认为,二手车交易放在室内经营,而且对方承诺不会对外面造成影响,所以就没有必要去管,再说临街商铺能够出租也是好事。
关于第二条理由,黄海龙认为,市场名称还没有批下来,基础配套设施自然就无从谈起,而且也没有告知要出具哪些相关证明文件。
最关键的是第一条理由。陈标说,2006年市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规定,对未制定商品交易市场规划的,各县(市)原则上不得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而永嘉县至今尚未出台二手车市场总体规划。
“不会故意卡住不给登记”
对于“原则上不得新设”的说法,黄海龙认为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就是不得新设”,另一种是“并不是绝对不得新设”。
11月20日,记者打算请陈标予以解释,他表示自己刚到新岗位,对黄海龙申办二手车市场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之前永嘉媒体曾对此有过报道可供参考。
这篇报道中写道,如果全部符合标准,二手车交易市场名称能否登记?该县工商局市场合同科工作人员找出了2006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规定,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商品交易市场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与无序竞争。对未制定商品交易市场规划的,原则上不得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工作人员据此解释:“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新增要看我县的整体市场规划,我们不会故意卡住不给登记。”
黄海龙在网上查阅了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浙江省关于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文件,发现均未明确指出一个县只能开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而瓯海区在已经拥有温州汽车城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了温州车立方和潘桥国际汽车城,分别内设二手车交易市场。
经过多方咨询,黄海龙认为,2006年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实施意见》应该修正——二手车交易市场不是政府投资行为,与“避免重复建设”无关。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所以这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应该要审批。
“按规定审批”属于“意见不明确”
黄海龙执着地申办二手车交易市场,永嘉县工商局尽管多次解释不好审批,内部其实也很重视,曾经两次派人到瓯北征求意见。
第一次是今年8月11日,该局市场科科长等人向瓯北城市新区管委会征求意见。时任该管委会分管经贸潘副主任认为,不管是批还是不批,都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权限,管委会不好干涉。
时隔一个星期后,永嘉县工商局再次派人来瓯北,请求瓯北城市新区管委会在黄海龙递交的申办报告上签署意见。潘副主任说,当时管委会领导经过研究认为,市场审批是工商部门的权限,管委会没必要签署意见。
9月18日,该管委会最终还是召集瓯北有关部门进行讨论,在这份报告上盖章并写上“请工商部门按规定审批”字样。
1个多月前,已调离原岗位的潘副主任顺便向该县工商局提起这件事。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他,管委会签署的意见不明确,没有提到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好处之类的说法,所以不好审批。
潘副主任告诉记者,工商局以前从来没有为审批的事情征求过管委会意见,究竟能不能审批应该按规定办。虽然瓯北乃至全县至今尚无二手车市场总体规划,但设立市场,对发展经济肯定是有好处的。
【温馨提示】
今天上午10时整,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市人大代表余康杰、市委党校副教授张红军,以及永嘉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等嘉宾,就“二手车市场”审批话题深入探讨,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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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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