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下4子女 七旬中江太婆卖废品为生吃东西基本靠捡
谈到赡养子女都说困难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赵婆婆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谈到赡养问题,他们都诉说着各自的困难……
小儿子:不给钱,但常去看
昨日中午,成都商报记者找到了在光华大道一厂房内打工的苟中华。苟中华说,老家房子都已经没了,一家人来成都多年,父亲2003年去世。记者询问其是否在赵婆婆那里拿钱时,他称有时没活干,就在妈妈那里拿点钱用。以前没要过,去年脚受伤了,才隔段时间从母亲那里拿一两百元钱。
他是否知道赵婆婆捡吃的?他称:“也不是,好多都是别人送的。”苟中华说,如今他每个月能赚2000来元钱。他早些年就已离婚,有一个15岁的女儿,每月要给女儿200元生活费,除去房租、生活,每个月的日子也很困难。赵婆婆除了他还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均已成家。而他的哥哥则从来不管赵婆婆,就连前年赵婆婆生病,他给哥哥打电话让他看看,他都说没时间,医药费还是他东拼西凑而来。
苟中华说,他也让母亲不要去捡垃圾吃,但她还是要去。而记者询问其为什么又不给母亲钱时,他只是说自己的钱都不够用。说到尽孝心,他称自己还算稍微好的,还算管了母亲的,经常去看她。
大儿子:在养外公,负担重
赵婆婆的大儿子赵作银(音),今年60岁,已当了爷爷。他称母亲的婚姻关系比较复杂,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分别与3个男人所生。而他与母亲的感情不好,与赵婆婆少有见面,也没给过母亲生活费,上一次见面是2008年。说到赡养赵婆婆一事,他称自己现在甘肃打工,其他一些亲人在眉山。赵婆婆的父亲还在,如今已经90多岁。之前他同苟中华商议过,赵婆婆父亲由他在赡养,而母亲则由苟中华赡养。赵作银说,他的负担比较重,如果赵婆婆父亲去世,负担轻一些后,当儿女的要考虑给母亲生活费。
女儿:见面拿一两百元
47岁的张翠英(音)是赵婆婆所生的一个女儿。她称母亲现在是由苟中华在养。她几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母亲了,和赵婆婆没啥感情,但毕竟赵婆婆是其亲生母亲。而之前赵婆婆曾到她家里耍过,她与赵婆婆见面少,但每次见面,还是要拿一两百元,而她也管不了太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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