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两青年残忍踢死小猫被重判 法官斥“令人不齿”

中新网1月3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秀茂坪顺天邨小花猫“Miu Miu”前年遭冷血青年“当球踢”虐杀一案,其中3名被告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残酷对待动物罪名成立。次被告苏柏林(23岁)及第四被告杨翘宇(26岁),2日同被重判入狱16个月,是香港同类案件中历来最重。而报称发型师的首被告少女江嘉敏(18岁)则还柙候判。暂委裁判官戴昭琦判刑时指动物与人类的生命同样应受尊重,法庭不会因受害者是猫只而忽视,又斥2名被告“残酷、没恻隐之心、令人感厌恶及不齿”。
|
|
裁判官判刑时指法庭高度重视案件,同类案件在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可达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港元下同),而本案的严重程度属于中等级别,因此分别报称无业及仓务员的次被告苏柏林,与第四被告杨翘宇的判刑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但考虑到苏因吸毒而身体状况不佳,以及杨过往没有案底,所以2人同样扣减2个月刑期,同被判入狱16个月。杨的代表律师指杨将会上诉,希望申请保释,提出将保释金由1万增加至2万元、承诺宵禁及不离开香港。惟裁判官以案件严重为由拒绝。
而首被告江嘉敏对毒品依赖,裁判官将判刑押后至本月16日,以等候提取感化官、戒毒所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同案尚有一名被告叶伟杰(23岁),报称无业,因闭路电视未能拍摄到他的样子,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案中小猫没有对社会带来滋扰,3名被告纯粹为了“从施虐中取得快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上责任。裁判官又指小猫被他们在梯间踢来踢去,时间看似短暂,但被踢后小猫进入静止状态、没有马上死去,经兽医验检后才被人道毁灭,“它当时承受的痛苦非笔墨可以形容”。
案情指,众被告于前年11月16日,对小猫“Miu Miu”轮流狂踢长达一分钟,被一名电讯公司推广员及一名正在倒垃圾的邻居发现,之后报警。“Miu Miu”被踢至受伤吐血及小便失禁,未有即场死亡,最后经兽医检验后因伤重而人道毁灭。警方在2日后先后拘捕各被告。
事件其后在互联网引发网民广泛讨论。“Miu Miu”被杀数日后,动物关注小组自发在它遇害地点天慈楼外举行追思会,摆放小猫遗照、献花唱歌,及提倡设立动物警察,有约百名市民参与,有人更忍不住悲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