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启动 浙江签下目标责任书
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昨天,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前天正式启动,并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协作机制启动后,长三角区域将实现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做好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预案的对接,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长三角区域将协调解决大气环境问题
据了解,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由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环保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协作小组会议,遇到重大事件,可以协商召开。
其中,浙江、上海、江苏及国家有关部委在大气污染防治基础上,将开展协作联动,形成防污治污合力,安徽酌情参与联防联控。
前天的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职能:一是协调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在长三角区域的贯彻落实;二是研究长三角区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通报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四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统一;五是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
同时,会议也讨论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协调和部署。
浙江承诺:未来,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20%
省环保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前天的会上,环保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目标责任书,包括浙江在内的5个省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20%。
而去年12月6日,省政府已经决定在全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到2017年,全省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
我省防治大气污染以调整能源结构为首要任务,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并实现负增长,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015年底前,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以上城市供气管网实现全覆盖;全省全面淘汰黄标车;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所有燃煤锅炉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建设。
2017年底前,全省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县以上城市全面完成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70%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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