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改革户籍制度 农民转户后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户籍改革政策解读
1月8日,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该《实施意见》提出: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并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与以往户籍制度改革有何不同,记者特此解读——
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一是在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实行“南昌市居民户口”登记。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同时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域开展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二是全面放开县域内落户和主城区“三投靠”人员落户限制:县域内农民就近登记为城镇居民和“三投靠”人员落户均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三是全面放宽各类落户渠道:全面放宽有房落户、人才落户、投资兴业落户、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有合法住房、有一定知识技能、有一定投资能力和有一定劳务时间(取得居住证满2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人员均可落户。四是全面放宽转户政策:尊重自愿,出台保护措施,鼓励已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农民转为城市户口,实现农民带着福利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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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户农民能够享受哪些保障政策?
为有效推进和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南昌市综合配套设计了土地、住房、社会保障、卫生、教育、就业、计划生育等13个方面的政策,实现了城乡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农民转户后继续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农房的使用权和受益权;承包期内林权;计划生育奖励、服务政策等。
通过土地处置等配套机制,增加转户农民财产性收入,转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实现转户农民社会福利的增加,农民转户后其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及时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并且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各级各类人才落户有哪些条件?
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落户;凡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在该市工作满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允许其本人和直系亲属落户;凡属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和利税大户急需的紧缺人才,允许本人和直系亲属落户。(本报记者刘小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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