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POP酒吧涉毒案12人被提起公诉 近日开庭审理

2014年01月11日 09:16:07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温州市区POP酒吧涉毒案有新进展。昨天,记者从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POP酒吧实际负责人、股东等12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POP酒吧涉毒案有新进展。昨天,记者从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POP酒吧实际负责人、股东等12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石某作为鹿城区霹噢霹酒吧(即POP酒吧)的老板及实际控制人,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改变小厅格局,提供强烈刺激音乐,引来大量吸毒人员在该酒吧小厅厕所、后门及小厅卡座内吸食毒品后跳舞。

  石某、潘某作为该酒吧实际负责人,秦某等4人作为该酒吧具体管理人员,罗某等6人作为该酒吧具体营销、安保人员,在明知该酒吧存在吸毒现象的情况下,放任吸毒人员在其酒吧小厅、小厅厕所、酒吧后门吸食毒品,并为吸毒提供条件。

  检察机关认为,石某等12人结伙容留他人吸毒,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黄云峰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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