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政协委员:建补贴机制 鼓励沿街单位开放内部厕所
多市民或许都遇到过这样的尴尬事情,走在街上突然“内急”,找遍一条街也没看到一个公厕,是咬牙坚持,还是向沿街商户求助?针对“如厕难”尴尬,政协委员蒲虎和何长明不约而同地在提案中关注到这一问题,并建议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经营场所或单位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厕所。
鼓励经营场所参与
统一悬挂“公益厕所”标志
“首先,我市经营场所众多,遍及大街小巷,绝大多数建有厕所;其次,很多经营场所特别是消费场所厕所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关设施,本来就对消费者开放,具有一定的公共使用性质;再次,相当一部分经营场所业主具有公益心,有将厕所向社会开放,解决群众‘如厕难’的意愿。”
为此,蒲虎建议可向全社会发起倡议,鼓励经营场所业主积极参加,对自愿参加的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备案,并制作和悬挂统一的指示标志,建议使用比“公共厕所”更加温馨的指示标牌,比如叫“公益厕所”。其次是,研究制定相应的标准,对向社会开放的厕所进行适当改造,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对外开放,保证安全和适用;对向社会开放厕所的经营场所进行合理补贴,包括水费、电费、纸巾和适度的设施改造费用。“这比建厕所节省经费,效果好。”蒲虎表示,对向社会开放的厕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遵守免费开放承诺和脏乱差等现象,对管理规范和表现优秀的经营场所进行表彰奖励。“希望通过上述措施,缓解群众‘如厕难’的问题,同时也可把‘公益厕所’工作做成影响深远的一项公益活动。”
建立补贴机制
提高沿街单位参与度
“沿街单位厕所对外开放,既可以大大缓解市民和来蓉旅游者等‘如厕难’的问题,也能有效节省建设资金。”市政协委员何长明在提案中同样提出,可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沿街单位开放内部厕所。
何长明表示,首先要加强调研,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保证中心城区沿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厕所进行适当的整治改造,既方便如厕,又避免对单位正常工作产生影响;因保密要求等原因无法对外开放的,经批准可以免于对外开放。”政府有关部门应负责统一制作安装对开放厕所的标识牌、指示牌;对外开放厕所的单位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也可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提高市民知晓度。
此外,还可采取多种措施,向对外开放厕所的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包括经费补贴和精神奖励。同时,广泛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并建立补贴机制,不断提高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开放的参与度。本报记者王喆
原标题:建立补贴机制鼓励沿街单位开放内部厕所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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