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创业可享停职留岗三年之约
新华网
2014-01-13 16:26:05
为鼓励支持创业,今年起,江西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经单位批准,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停职留岗可享“三年之约”,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
日前印发的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后,若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若3年期满,愿意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则按辞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经济补偿。经单位批准辞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此外,江西还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职务科技成果入股和创办科技企业,参与收益分配。各类创业主体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等相关费用,3年内按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记者甘泉)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