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对新建民办公益养老院每个床位补助3000元
新华网
2014-01-13 17:15:08
记者13日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于18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中,新建机构每张床位将获得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将获得一次性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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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申请建设补助资金的陕西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入住率达到50%以上,床位数在10张以上。办法规定,建设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设施设备的购置,以及其他改善入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项目,受资助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改变用途的,将收回一次性开办补助。
据悉,补助资金由陕西省、市、县三级分担,资金分三年平均拨付。对规模较大、老年人入住率高、管理完善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陕西将优先安排建设补助资金。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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