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拆违费用由违建者承担
本报去年发出违建举报征集令,刊发有关违建舆论监督报道180多篇,引发各界关注。记者昨日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获悉,省人大代表林守钦等人建议,我省应出台有关违建认定和处罚的具体细则。
林守钦等代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违建管控的建议》中指出:“目前,城市违建处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违建的法律法规,建议我省出台有关违建认定和处罚的具体细则,加大对违建的经济处罚力度。”林守钦等代表建议,法规可以明确由违建者承担拆违费用,让违建者付出代价,消除侥幸和法不责众的心理。
林守钦等代表还建议,在制定相关细则时应规定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形成整治违建执法合力,同时,还可以调动物业公司、社区的力量,形成联动机制,依托网格化、数字化的城管体系,构筑起第一道防线,在违建初期介入,降低执法成本。
点击省人大代表民生建议
|
|
公用设施标准应接受监督
关注理由:城市公用设施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但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公路、过街天桥、人行道等公用设施地面高低不平,影响市民行走的现象。
代表献策:省人大代表谢静波建议,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市政公用设施的招投标建设中,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提高公用设施的质量。同时,将公用设施的技术标准、使用年限等公布出来,接受公众的监督。
出台专门法规处理医患纠纷
关注理由:近年来,各地医患纠纷不断,解决难度也越来越大,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代表献策:省人大代表林守钦等人认为,我省建立了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机制。但由于我省没有出台其他任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定,面对复杂的医患纠纷,全省各地在处置时没有可以参照的法律依据,执行标准不一,执行尺度也较为模糊。
林守钦等代表建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考虑出台政府规章,或制定地方性法规,把处理医患纠纷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和推进医疗纠纷处理规范化。
制定古民居保护条例
关注理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省一些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古民居正面临着被损毁的风险。
代表献策:省人大代表林光磊等人提出,应尽快制定《福建省古民居保护管理条例》,明确各主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古民居的保护范围、原则和要点;尽快探索建立我省古民居保护长效机制,建议由省财政设立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基金,用于古村落、古民居的普查、界定和古民居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尽快建立我省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名录,实行挂牌保护,并与产权人或使用人签订相应协议,由政府财政给予经费上的保障。(本报记者李晖)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