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科长敛财5000余万元被判处死缓
中国新闻网
2014-01-17 17:46:08

1月17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渭南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侯福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公开宣判。截止案发,被告人侯福才拥有财产共计5615万余元人民币,被告人侯福才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图为被告人侯福才在法庭上。张远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