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独两孩:已违法生育抚养费收不收看决定书
核心提示:
浙江省政府1月18日宣布,该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方案第一个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审核。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单独夫妻此前违法生育两孩的,要不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省长李强表示,在新政策生效日之前违法生育两孩的,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继续有效。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包保根表示,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需要抓紧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于1月17日公布并生效,单独两孩政策在浙江全面施行,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记者岳德亮、周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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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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