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纪委发廉洁过春节六条禁令 典型案例将通报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记者 姜巽林 2014-01-20 06:34:53
核心提示:对私人会所设禁,商业预付卡、食堂补贴也被圈进“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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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对私人会所设禁,商业预付卡、食堂补贴也被圈进“高压线”。温州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纪律,实行“六条禁令”。

  “六条禁令”禁公款买年货,即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和其他贺年物品。除慰问困难群众职工外,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禁公款拜年,即禁止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宴请、联欢等拜年活动。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或摆分岁酒等。不准与下属单位或企业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联谊会、新春晚会。不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高价聘请演艺人员举办各类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准用公款在电视、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贺词或拜年。

  禁超标接待,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消费。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我市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不准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准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不准购买香烟。

  禁礼金礼卡,即禁止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各机关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等,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或提货券。

  禁滥发补贴,即禁止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或实物。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规范津补贴的政策和纪律,不准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以工会活动或职工慰问等名义,用工会经费普遍发放服装、节礼等。不准以经费拨付食堂的形式,变相发放福利。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禁公车私用,即禁止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准将公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违规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准违规租车或发放车补,不准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有关规定,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廉洁过节,并对公款买月饼、贺卡等行为开展检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禁止的事项更多、更具体,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查纠和问责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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