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撞伤生活不能自理 儿子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

图为悬赏通告。网友供图
温州网讯 昨天,一张开价10万元的交通事故悬赏通告出现在平阳水头的大街小巷。散发该通告的蔡先生,是伤者吴女士的儿子。平阳交警部门证实,蔡先生在未履行完成审批手续前,就以交警部门名义印发了悬赏通告,属违规行为。目前,蔡先生已向交警部门递交书面协议,表示愿意履行10万元的赏金承诺。
平阳水头出现高额悬赏通告
根据悬赏通告描述,2012年12月27日下午5时49分,在230省道平阳县水头镇建安村建安大道72号前,一辆牌照号码中有“12”的二轮摩托车碰撞一辆人力三轮车,造成驾驶人力三轮车的吴女士严重受伤,二轮摩托车当场逃逸。
通告还贴出了一张疑似监控视频截图,并称:“经警方调查,以下图片中的二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该嫌疑车驾驶人头戴头盔,上身穿着有反光条的雨衣。望知情者与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联系,如提供破案线索,将给予人民币10万奖励,并予以保密。”
通告的最后附上了警方及伤者家属联系方式,落款为“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但时间却被误写成“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高额赏金系伤者家属提出
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负责人证实,是伤者家属主动提出将破案赏金提高到10万元。该负责人称,2013年1月,平阳交警曾面向社会发布过一份征集线索的通告,但受限于交警行政办案的经费额度,最后在家属的追加下,将赏金定为3万元。然而将近一年过去了,始终没有收集到有效的线索,去年12月,伤者家属主动找到交警部门,提出将赏金上调至10万元。
“既然是家属提出的,我们没有理由反对,但在发布通告前,需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该负责人猜测,或许是家属急于获取线索,在此前通告的基础上,修改了赏金数字,并在还未办完手续的情况下,就匆匆印发了新的悬赏通告。
“家属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以交警部门名义发布通告,显然不妥。”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告知家属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正在加紧办理审批手续,争取早日以交警部门名义再次印发通告。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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