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追究刑责
温州网
2014-01-21 17:37:40
温州网讯 温州籍男子任某欲牟取非法之利,遂想出私自购买烟花爆竹在年底出售,不料被警方抓获。一无所获不说,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悔莫及。
2013年11、12月份期间,任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相关许可证及资质下,任某先后二次从湖南省醴陵市购入大量烟花爆竹,并储存到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某公寓房间,准备年底销售。2013年12月15日,上述物品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查清点,房间内有多品种的烟花爆竹共计1000箱,涉案烟花爆竹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2014年1月10日,任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执行逮捕。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又将热卖。温州瓯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去合法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购买,认准经营点的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产品上的烟花标签,购买合法产品。同时,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建谊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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