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教师资格证5年一注册 违反师德等将吊销证件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记者朱斌 2014-01-22 06:33:58
核心提示: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不合格将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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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不合格将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温州市教育局近日透露,洞头成为温州市唯一一个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今年3月,洞头县教育局将启动首次注册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年考核不达标、没有完成教师培训任务或者学校规定教科研任务等情况的教师将采取暂缓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处理办法;对“一人多证”的,即对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注册;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按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注册,也可按现任教学科注册。相关规定对“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等情况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我国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实行“只进不出”的模式,教师资格一旦获得终身拥有。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去年12月,省教育厅决定,在嘉兴市试点的基础上,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新增湖州、绍兴、舟山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温州市洞头县为试点区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对象为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技工学校和民办幼儿园)。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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