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强化素能建设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图)

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中,检察官认真答题。

市检察院在市图书馆举办“道德讲堂”。

我市检察机关举办侦查监督业务竞赛。

举办选调生演讲比赛。

2013年市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市检察院力推竞争上岗,选拔优秀人才。

组织青年干警座谈,让优秀检察官分享工作经验。

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黄威
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65条,查摆、整改突出问题22个,修订、制定相关制度18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近期,市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尾声,经过近半年时间的专项活动,该院的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省2013年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中,我市检察机关得分位居全省司法系统第一名。
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是我市检察机关加强“两提升三过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实训练兵和业务竞赛等,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实训练兵,是2013年我市两级检察院开展业务培训的创新做法。通过采用真实的案例,让学员在几近实战的环境和氛围中通过扮演公诉人、辩护人和点评嘉宾等不同角色,进行身临其境的“实战训练”。“这种培训模式一改传统培训课‘老师台上满堂灌,学员台下填鸭子’的被动局面,促使学员主动学习、主动思考、置身其中,效果很好。”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郑国钦说。
2013年,我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实训10场次,培训267人次,这一做法获得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不仅如此,我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业务竞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作风的改变从市检察院工作的很多方面都可以明显感受到。如,文风会风变了。该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材料统一挂在内网供干警们下载学习,未印发任何一张纸质学习材料;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传达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会议材料第一时间上传至检察内网,不发纸质文件,既节约用纸,又避免各区检察院往返参会的消耗。又如,各项开支得到控制。该院近年来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简化接待和迎送程序,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43.3%;加强车辆管理,公车运行经费同比减少24.5%;充分利用电子化办公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已节约办公经费11万余元。
队伍建设屡获表彰
去年6月,在最高检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黄威以总分第13名的成绩,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并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去年10月,在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市检察院徐进发、思明区检察院张鹏分别以总分第三、第四的成绩荣获“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湖里区检察院吴雪萤获评“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
2013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有17个集体、22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了“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厦门市第七批拔尖人才”等一批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刚柔并济诠释法律魅力
——记“全国青年文明号”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
2013年5月,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成为我市检察机关首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此前,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已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省十佳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女职工标兵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最高检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全省优秀女检察官等一批先进个人。
“这是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杰出青年文明号集体,他们恪尽职守,勤学善思,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展示青年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团省委有关人士评价说。
严厉打击犯罪树立法律权威
“差不多每两个工作日就要起诉一个案件,而且不能出任何纰漏。”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晓龙告诉记者。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执法环境,该科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越是如此,越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必须突出重点。”李科长如是说。
据了解,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青年干警们坚持突出重点打击案件、专项打击案件、社会热点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对历来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案件,该科从快从重办理,近三年已办理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黑、恶案件逾40件,均获得有罪判决,相关工作得到了市、区两级“打黑办”的肯定。同时,紧密开展“亮剑行动”,全面打击醉驾案件、网络诈骗案件等新型犯罪和针对未成年人的拐卖、强奸、伤害等恶性案件。
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以来,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共受理案件8810件13115人,提起公诉7813件1069人。
除做好审查起诉工作外,对审判过程开展法律监督也是公诉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几年,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提起抗诉案件13件26人,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18件,改变侦查机关不当定性案件133件,追诉遗漏罪犯16人,追诉遗漏罪行112件。
关爱弱势群体展现司法柔情
“阳光小队”在我市颇具影响,2011年被评为全市“关爱农民工子女”十佳项目,还获得了国际“珍·古道尔项目成就奖”。这个小队正是由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青年干警们参与创建的。
“阳光小队”青年干警们通过与辖区内文安小学结成对子,关爱外来子弟学生、离异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背景和资源优势,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采用模拟法庭、法治讲座、“带法回家”等方式,在校园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道德教育。在干警们耐心细致的帮助、关爱下,一些性情孤僻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起来,一些对周遭事物漠不关心的孩子开始学习观察生活。
近年来,“阳光小队”开展集体活动72次,参与服务的志愿者达百余人次,服务青少年2880人次。
这只是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关爱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事实上,创新未成年人办案方式,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直是该科青年干警们的努力方向。他们积极探索和完善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刑事和解、分案起诉、不捕不诉帮教、社区矫正监督、快速办理、庭审教育等未成年人办案机制。他们创造的经验,有些被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所吸纳。
小林原是我市某职业学院一年级新生,因一时糊涂盗窃舍友手机,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悔恨和不安,并因此主动退学。小林的父亲从老家赶来厦门,带着他向被盗手机的同学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干警们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结合小林的个人情况制作了《劝诫书》,并成立了帮教小组,帮助他放下心理包袱,积极准备参加新一轮高考。
在随后的几个月中,为不影响小林高考复习,干警们通过信函与其家长保持联系,了解他的表现及学习情况,交代注意事项,并在高考结束后邀请小林参加公益活动。在收到省内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小林写信给承办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感谢检察官阿姨给我的这次宝贵机会,这将激励我奋进一生!”
据统计,在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的悉心帮教下,先后有17名失足青少年考入大学或继续完成学业,3人入伍,15人顺利就业。
精心办案
确保不出差错
——记“全国优秀公诉人”、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黄威
说到检察官办案,“全国优秀公诉人”、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黄威认为,公正是最高追求,“要确保每个案件不出差错,以对得起肩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
近三年来,黄威承办一审案件审查起诉44件74人,完成二审案件审查起诉27件50人,已决案件均得到审判机关判决确认,未发生任何一起错案。
心思缜密的办案能手
上周,随着主犯刘某明被执行死刑,曾轰动一时的小鑫炫被绑架案尘埃落定。
作为本案承办检察官,黄威主动提前介入开展法律监督,并提供新的论证、补查思路,完善了证据提取的合法性,使得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仅用20余天就起诉乃至最终得到判决确认。
为了化解定罪争议点,黄威从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角度引导侦查思路。如本案中绑架预谋、踩点、诱骗小鑫炫上车均只有刘某明一人参与,也仅有刘某明一人供述印证。仅有言辞供证,如果刘某明庭上翻供,将对定罪十分不利。于是,黄威要求侦查机关提取作案车辆的GPS记录,以作案工具车辆的轨迹印证供述中的行程;同时调取两犯罪嫌疑人手机的基站信息,以人的轨迹印证供述行程。
后来,刘某明果然在庭审中翻供。黄威通过供述与证据的相互印证、监控录像佐证、多媒体示证,对翻供内容逐一击破,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间,某民营医院投资人苏某为增加医院收入,通过“看病不花钱”宣传、免收患者自付段费用等手段招揽参保人员到该院看病,而后指使该院医生违反规定,采用“小病大治”、制作虚假住院病例等方式,办理假住院3381人次,从而进行骗保。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黄威细致审查,加班加点,在短短数天内审查3000多名证人证言,对苏某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有力指控,并为被骗保对象挽回了部分损失。
黄威的心思缜密,不仅体现在指控犯罪上,还在于其对刑事被害人的细心关怀上。
在办理许某等人绑架、强奸案中,黄威发现被害人周某的母亲、弟弟均是残疾人,其父亲在家务农,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周某被害后,其一家生活顿时陷入困境。能否为这个破碎的家庭做点什么呢?
黄威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周某的家庭情况符合救助条件,但其家属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薄弱,对申请救助毫不知情,遂及时告知被害人家属按规定程序申请救助,帮助他们打证明、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等。这是全市检察机关首例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黄威细心细致,使得周某一家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抚慰。
善于纠错的业务专家
在市检察院公诉处,黄威是个业务型专家,长期在指导组工作,对区检察院的请示案件作出专业指导。同时,善于发现有关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在办理陈某行贿案的相对不起诉报批案中,黄威综合考量陈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和情节,认为本案缺乏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1997年至2010年,陈某任某灯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在向市有关部门销售路灯、电缆等材料过程中,长期向叶某等3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20多万元。陈某案发后潜逃,被网上追逃后才投案,而且对行贿数额先供后翻,认罪态度不好。于是,市检察院依法对相对不起诉报批作出不批准决定,区检察院予以起诉后得到生效判决确认。
在审查苏某危险驾驶案(二审)中,黄威发现,侦查机关在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类犯罪案件时,在及时固定犯罪证据、血样提取送检程序及鉴定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不利于指控犯罪,于是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建议现场拍摄犯罪嫌疑人所驾驶车辆的照片,应完整体现车辆行驶方向、行驶距离、查获现场路段整体情况等,争取车、人、路、时四者合一;提取犯罪嫌疑人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及时按规定送检,血样的提取、送检应当由两名以上经办人签字确认,保证证据收集合法、有效。(本报记者郭桂花通讯员陈松树图/市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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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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