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微信招聘信息坑人 求职者代刷信誉被骗

2014年01月27日 14:29:56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市民叶小姐(化名)通过QQ与对方取得了联系,结果发现对方是在找人帮网店代刷信誉。叶小姐成功应聘,结果却被骗走了4000多元。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8点38分,温州时代广场购物中心(以下简称“时代广场”)官方微信突然发出一则招聘信息,内容大致是:“58网全国招聘网上工作人员。1.要求自己有上网条件,兼职、全职均可;2.每天工作2-3小时,赚80-300元……”招聘信息的最后附有一个QQ号码:446856088。

  市民叶小姐(化名)通过QQ与对方取得了联系,结果发现对方是在找人帮网店代刷信誉。叶小姐成功应聘,结果却被骗走了4000多元。

  尽管叶小姐已经报案,警方也已经展开调查,但她认为,该则招聘信息是通过“时代广场”官方微信发布的,自己因此被骗,“时代广场”应该为此负责。昨天中午,记者陪同叶小姐一起找到了“时代广场”的相关负责人。

  市民:代刷信誉被骗4000余元

  昨天上午,这则招聘信息刚一发布,叶小姐就注意到了。不过,她还是“坚持”到了上午11点,才最终决定和对方联系。“这是因为一开始也担心这则招聘信息是骗人的;但后来想想,信息是‘时代广场’发布,而且之后也没有发布新的信息说这是骗人的,我就信了。”叶小姐说。

  当叶小姐通过QQ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才知道对方是在找人帮网店代刷信誉。在填写好对方发来的一份申请表后,她就应聘成功了,之后对方给她发来了一个网址,让她拍下4000多元的货物。叶小姐称,当时对方告诉她,在这笔交易成功后,她付的这4000多元本金和这笔交易完成后她能得到的佣金,会在5-10分钟内汇入她的支付宝账户。

  然而,当叶小姐依约完成该笔交易后,她却迟迟没有收到本金和佣金。终于,她忍不住向对方索要钱款,但对方不但不理会她的要求,更将她拉进了QQ黑名单。

  在确定自己被骗后,叶小姐当即拨打了110报警,鹿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时代广场”:

  官方微信系被恶意盗号

  昨天中午,记者陪同叶小姐一起来到“时代广场”,当班的一位曾姓负责人表示,该官方微信平台平时是由商场的企划部门维护的,并且该部门有一名固定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平台的信息发布,但因为昨天是周日,他们都没有上班。不过,该曾姓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该部门的蔡总监的联系方式。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蔡总监的电话。蔡总监表示,昨天上午,当发现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该则招聘信息后,他已经在第一时间内与负责发布信息的同事联系确认,确定这是官方微信被人恶意盗号所致。随后,他们立刻与腾讯方面取得联系,成功取回了官方微信,但该微信平台每天只能推送一次信息,因此他们无法立即发布澄清信息,只能留待次日发布。至于已经推送的该则招聘信息,蔡总监表示因技术条件限制是无法删除的。

  而就叶小姐被骗一事,“时代广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蔡总监表示,希望尽快与叶小姐当面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时代广场”应承担相应责任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展认为,“时代广场”官方微信就代表了“时代广场”,虽然该则招聘广告是因微信被盗号而发出的,但是作为公众宣传平台,有着较广的受众群体和较大影响力,其在利用官方微信平台受益的同时,必须对平台的运作和管理具有更高的监管和保护义务,特别是在此类诈骗信息推送之后,必须及时进行事后补救措施。“时代广场”虽因客观条件无法及时利用自身平台发布信息,但应当积极与平台管理方进行沟通,对于该类诈骗行为予以广而告之,避免各方损失进一步扩大。但截至今天上午10点,“时代广场”仍没有对上述诈骗广告进行正式澄清,显然对于本次自身平台发生诈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相对没有到位。因此,“时代广场”对于叶小姐深信平台信息而受骗产生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需承担责任。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婵娟也表示,从情理上,“时代广场”作为商家,考虑到叶小姐的损失毕竟是基于它的微信公众账号而发生,应当协议补偿叶小姐的经济损失。

  新闻延伸

  其实,类似的诈骗案例并不少,但为什么就是屡屡有人“中招”呢?

  根据叶小姐提供的QQ号码,记者假装应聘者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的QQ昵称为“客服-小双”,个人信息显示其为女性、30岁,所在地是北京海淀区。且看看“客服-小双”究竟是如何忽悠人的。

  “客服-小双”:亲,您好!请问您是要做兼职吗?

  记者:我是在时代的那个微信上看到的招聘信息,现在报名还来得及吗?

  “客服-小双”:亲,您好!我们主要是招聘,帮淘宝、拍拍和各大商城网店代刷信誉和业绩单来赚取佣金,请问您有网购经验吗?

  记者:我经常在淘宝买东西,算吗?

  “客服-小双”:亲,我先发工作流程给您了解一下,适合您兼职再联系我。

  (这时,“客服-小双”向记者发送了一份名为“应聘条件—工作流程”资料,内容足有4000多字,其中关于提成是这样写的,“刷1000元以上的一律按总本金的6%提成计算,刷300-400元任务报酬为15-20元/笔,刷500-700元任务报酬为25-35元/笔,刷800-900元任务报酬为40-45元/笔”。)

  记者:是我先付款,然后你们再返款吗?

  “客服-小双”:简单地说就是您在网上商城购物,按笔数给您报酬。每成功拍一笔,您赚佣金,卖家则赚人气。

  记者:佣金怎么给我呢?

  “客服-小双”:任务一单一结的,绝不拖欠。任务完成后5-10分钟内我们会返利到您的账户上。

  记者:那返利的时候,是连我购物的钱一起返回来吗?

  “客服-小双”:是的,亲。

  (这时,“客服-小双”又向记者发送了一份申请表,称记者只要填写完整即应聘成功。之后,记者将填好的申请表发还给“客服-小双”,她随即发来一个1号店购物网址,要求记者拍下16件游戏点卡,单件为100元。)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陈培培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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