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法院法官利用午休时间调处五起案件获称赞

2013年01月05日 10:38:31来源:法制网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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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休时间可以拿来干什么?如果要问一名法官的话,可能答案会是用来调解案件。1月4日,浙江省平阳县法院交通事故审判站的许德圣法官正在准备下午开庭的案件材料,这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来电的正是他经办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

  由于该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因此4名伤者均向平阳法院提起诉讼。该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涉及伤者较多,牵涉面较广,案情十分复杂,而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限额十分有限。对法官而言,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照法律规定要出一纸判决书并不难,但是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事则必定会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出难题,甚至引起双方当事人的进一步矛盾。不难理解,调解的方式是解决这四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最好方法。因此,许法官在此之前也多方联系几个案件的当事人,努力做了很多沟通工作。

  就像开头说的,一听是被告来电,许法官马上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由于被告车方、保险公司均在宁波,若能当庭当面调解当然对案件最有利。经过了解,恰好被告车方、保险公司来温州有事处理,希望在开庭前与法官进行当面沟通。可被告已经买好当天下午返回宁波的车票,因此只能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前来法院。了解情况后,许法官立即联系上这几起案件的原告,向其说明情况,通知双方当事人中午前来调解。

  整整一个中午,许法官向每个当事人耐心解释,分析案情,剖析法理,直到下午上班时间。终于,在许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几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几起案件最终达成的调解数额也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签完调解协议后,当事人满意地回去了。可眼看到了下午开庭的时间,许法官也来不及休息,马上又开始组织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努力,最终这起案件也顺利地调解结案。

  面对当事人的感谢,许法官感慨道:“我们这种‘随到随调解’的方式也是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提高诉讼效率,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开展调解工作,早点帮大家解决矛盾纠纷。”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张翀 |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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