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一男子欠款不还 法院限制出境要回钱

2013年12月02日 10:39:38来源:浙江在线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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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男子林某欠款34万元,进入法院强制执行。一开始,他一直推托,不仅不现身法院,甚至一度失去联系。但最近,他的态度有了180度的转变,主动还款,更让人惊讶的是,他还索性偿还了另一起案件中的16万元债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今年7月,平阳法院受理了一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要求林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共34万元。经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电话联系林某,可林某极度不配合执行工作。后经过多方了解,经办法官得知林某经常出入澳门,便于11月初向该县公安局发函,要求对林某限制出境。巧的是,就在发函当日,林某前往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签注,经办法官得到消息后将其带回法院。

  在出入境机关吃了闭门羹后,林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

  11月中旬,林某终于把钱还上了。更让人惊讶的是,他在另一起案件中还有16万元没还,索性不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他也一并还了。他说:“借款都还上了,这下我不会被限制出境了吧……”林某告诉法官,自己平时经常到澳门做生意,出境受限对他影响不小。

  随后,林某的出入境限制解除。

  法官告诉老师伯,对付老赖有各式各样的办法。根据法律,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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