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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套公租房本月底配租72平方米每月400元

华商晨报 2014-02-10 12:52:38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张林林)去年10月份,沈阳市首个新建公租房小区——丽水新城迎来首批住户。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丽水新城(一期)第二批房源将于近期交付使用,今年2月底至3月初进行配租入住,共有712套房参与配租。

  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坐落在东陵区(浑南新区)南塔街道南大甸子村(地铁2号线南部停车场),分单室和双室两种户型。去年8月份的首次配租中,1584户居民配租成功,综合配租率27%。去年10月份,首批居民搬入新家。

  据了解,参加本次配租家庭范围为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地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中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申请家庭(含申请实物房和申请租赁社会房源保障家庭)。

  本次配租房源为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A区13#~16#楼四栋楼,每栋楼178套,共712套。分为41平方米左右的单室424套和72平方米左右的双室288套。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保障人口3人以上的配租双室。单室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00元,双室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400元。租金调整系数按楼层与朝向调整相结合确定。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符合要求的家庭一旦配租成功,将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租金补贴资金。配租不成功,继续享受租金补贴资金。

  此外,申请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需由主申请人或受主申请人委托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如配租成功后,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放弃房源,这类家庭2年内将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如有以虚假人口数骗取双室配租的申请家庭,一经查实,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并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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