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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只因看电视剧观点不同 再婚妻子刀刺再婚丈夫

四川新闻网 2014-02-10 16:40:06

  四川新闻网遂宁2月10日讯(胥学奎刘敏实习记者苏辛)近日,遂宁射洪法院审理一件夫妻之间同看一部电视剧,为剧中人物的观点,各持己见,分歧较大,妻子拿起茶桌上的水果刀,刺向丈夫腹部,构成重伤,法院综合案情全局考虑,认为被告人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2000年,均系再婚的被告人邓某(女)与被害人汪某再次组成家庭,自己开了一家诊所,丈夫当医生,妻子当药剂师,夫唱妇随,小日子还算过得有滋有味。2013年5月16日,夫妻俩在家中看电视时,因对剧情各持己见,未能达成共识,而发生家庭局部战争,妻子随手拿起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向丈夫左前臂、左上腹刺去。后经射洪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丈夫之损伤构成重伤。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邓某泪流满面,深深的忏悔自己的罪行,实不该一时一气之下,举刀解恨成了罪犯,伤害到自己丈夫的身体健康。妻子深深的忏悔,自我认罪的态度,得到了被害人丈夫的谅解,并多次主动到检察院、法院,请求对被告人邓某从轻处罚。经合议庭评议,并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被告人邓某不能正确、冷静处理家庭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刑事责任。但考虑其在伤人后及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伤害,积极护送被害人到医院治疗、护理,悔罪态度好,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综合案情全局考量,作出了前述之判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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