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餐饮业霸王条款底气足 仍设最低消费

图说: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明确:禁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网络图
【新民网·独家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明确:禁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不过新民网记者今天(2月16日)调查发现,在接受消费者预订时,沪上大部分餐饮企业仍底气十足,未取消相关条款。
网友“乐逍遥616”今天在其个人微博上称,昨天中午与朋友们在南京东路上的七重天聚餐,点了一箱啤酒,另外又自带了几瓶酒,结账时被收取了每桌100元,共计300元的开瓶费。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在此之前,消保委曾多次指出,“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属于霸王条款,但这一现象并未明显改观,如今有了最高法的表态,情况又有何变化?记者以消费者身份,随机选取了沪上10家餐饮企业进行调查。
调查显示,最低消费和谢绝自带酒水依旧是餐饮企业的“行规”,10家餐厅中,仅有2家对包厢不设最低消费,另有2家虽然表示没有最低消费,但却暗示人均消费的最低限额。此外,几乎所有餐厅都谢绝外带酒水,但经过协商,部分餐厅允许每桌限带一瓶,6家餐厅则要求收取数额不等的“开瓶费”或“服务费”。(新民网记者沈文林)
最低消费、开瓶费随机调查
苏浙汇大连路店
不设最低消费,暗示人均消费180-200元
经协商,每桌消费3000元左右,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外婆家南京西路店
不设最低消费
经协商,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上海小南国老码头店
3500元/桌
按照酒价30%收取服务费
王朝大酒店徐汇店
1500元/桌
收取开瓶费30元/瓶
美林阁虹口店
不设最低消费,暗示人均消费100-150元
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丰收日中山公园店
1500元/桌
开瓶费:白酒100元/瓶红酒50元/瓶
渝信川菜96广场店
1000元/桌
开瓶费:100元/瓶
辛香汇百联虹口店
不设最低消费
服务费:按照酒价20%收取
望湘园正大店
1200元/桌
开瓶费:白酒50元/瓶红酒30元/瓶
俏江南881会所店
300元/位+10%服务费
经协商,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大城小事,第一辰光微信阿拉
扫一扫,关注有惊喜!
小侬等你来报道!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