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新规 华侨捐赠款物累计逾千万可立碑表彰
国务院侨办网站
2014-02-17 17:34:17
原标题:福建出新规 华侨捐赠款物累计逾千万可立碑表彰
记者昨日(12日)获悉,《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开始执行。华侨(包括华侨个人、华侨社团、华侨投资企业,下同)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授予“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特别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同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在其捐建的主要建筑物上立碑及举行有关仪式,但应事先征得捐赠者的同意。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对侨捐项目进行立碑表彰。
华侨无偿捐赠款物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用于以下4方面的均按《办法》表彰: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由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福州日报)
(来源:国务院侨办网站)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