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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在新婚之夜进了班房 都是酒驾惹的祸

温州网 2014-02-17 21:36:46

  温州网2月17日讯(通讯员 芮宣 )结婚,是件高兴的事儿,婚宴贪杯,也是人之常情。但醉酒开车的新郎,在新婚之夜住进班房,这事儿,真的有点儿倒霉。

  农历十二月十六,是个结婚的好日子。这天早上,瑞安塘下的小蔡欢欢喜喜地接了他外地的新娘,高高兴兴地在塘下镇摆了喜宴,庆祝自己人生的大喜事。

  中午11点左右,婚宴开始,作为新郎官的小蔡,忙着招呼、敬酒,除了被亲戚朋友灌的半两白酒外,基本没吃什么东西。下午1点多,婚宴结束,回到家的小蔡,不免觉得有些饿了。

  小蔡的父亲特意烧了三两个辣菜,三人坐下边聊边吃,席间自然少不了白酒助兴 。小蔡不知不觉又喝了二两左右的白酒。下午3时许,酒足饭饱,大家觉得忙活一天都有些累了,便散去各自休息。

  晚上8点,小蔡的父亲打算再约小蔡的岳父一起吃饭,便唤小蔡夫妇去接小蔡的岳父。新娘有些担心小蔡中午喝了酒不能开车,小蔡忙说不用担心,时间过了这么久,中午再多的酒气也已经散了。于是,夫妇俩便开着车准备去接人。

  8点半左右,小蔡夫妇车辆途径瑞安市塘下镇中兴南街,正巧遇上交警设卡检查。呼气测试后,小蔡被测出是酒后驾车。当晚8点43分,小蔡在塘下镇医院抽血检验,被发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mg/ml,属于醉酒程度。于是乎,新婚之夜的小蔡,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

  2014年2月17日,经瑞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瑞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蔡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一个半月,缓刑二个月,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2014年1月以来,瑞安法院已审结危险驾驶案件49件,这些案件中,因为朋友聚餐、过年酒宴或者喜宴,不小心贪杯喝多了,屡见不鲜,多数是因为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喝多或者不会遇上交警,才盲目自信地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驾入刑的目的,是在于预防犯罪,预防因为醉驾发生无法挽回的悲剧。因此,在过年过节或者更加喜庆的日子里,为家人的幸福、自己的安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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