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论弘扬核心价值观:付诸行动才能实现价值
呼唤莫若实干心动不如行动
——五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报评论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就在我们驰而不息的努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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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24个字的“三个倡导”,在人们心中引发强烈共鸣,兴起了关于价值观的热烈讨论,更以强大的精神力量凝聚起全社会崇善向德的共识。无论是赞扬道德楷模、“最美人物”,表达对崇高价值、淳朴风气的向往,还是关注“扶人”问题、批评“挺黄”言论,深化对道德失范、社会丑恶现象的反思,都说明核心价值观寄寓国家理想、凝结社会期待、诉说共同愿望,是思想道德领域的“最大公约数”。呼唤莫若实干,心动不如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当其时,需要我们乘势而上、奋发有为。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来都不是高高在上的教条,道德的力量蕴藏在每个人的心中,唯有付诸行动才能实现价值。将各个层面的价值理念彰显于国家发展、社会运行、个人生活的过程与细节,增厚道德土壤,实现社会风气的净化,实干是最响亮的语言,行动是最有力的证明。公务员为群众办好的每一件实事,是敬业的诠释;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的每一件商品,是诚信的代言;看见需要帮助的人热心上去搭把手,是友善的暖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每个人都是道德建设的奉献者,也是道德风尚的受益者。以实际行动彰显价值追求,让价值理念转化为价值风尚,我们就能享受到良好价值观带来的福祉,这个社会就会更加美好。
传递正能量,还需化解负情绪。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既要倡导奉献,放大榜样力量;也要敢于说不,防范破窗效应。在一些领域和一些人当中,价值判断没有了界限、丧失了底线,甚至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激浊才能扬清,抑恶才能扬善,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对那些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该挺身而出敢于“亮剑”。让造假者受到惩罚,让讹诈者付出代价,让是非不分者受到教育,才能澄清模糊认识、捍卫道德底线,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文明不是一天养成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宏大的工程,蕴涵着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到普通公民的积极参与,每个人多一些担当、尽一份心力,就能汇聚起推动社会前行的强大力量,让道德航船乘风破浪,把中国推向更为美好的未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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