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电瓶车逆行致人死亡 肇事者赔13万被判缓刑
成都商报
2014-02-19 09:29:25
原标题:电瓶车逆行致人死亡肇事者赔13万被判缓刑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审理了该市首例电瓶车交通肇事案。去年6月17日晚9时许,22岁的唐某骑电瓶车逆行回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受伤抢救无效身亡。涪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昨日,唐某表示,他服从法院的判决,并已和受害者家属达成赔偿13万余元的协议。
“公安机关认定我应负主要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当时我就惊呆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唐某,他表示,当清楚自己的责任后,他积极与受害者家属进行了协调,并积极赔偿,目前已赔偿8万余元,后续还将赔偿5万元。
周兰兰成都商报记者汤小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