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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电瓶车逆行致人死亡 肇事者赔13万被判缓刑

成都商报 2014-02-19 09:29:25

  原标题:电瓶车逆行致人死亡肇事者赔13万被判缓刑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审理了该市首例电瓶车交通肇事案。去年6月17日晚9时许,22岁的唐某骑电瓶车逆行回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受伤抢救无效身亡。涪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昨日,唐某表示,他服从法院的判决,并已和受害者家属达成赔偿13万余元的协议。

  “公安机关认定我应负主要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当时我就惊呆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唐某,他表示,当清楚自己的责任后,他积极与受害者家属进行了协调,并积极赔偿,目前已赔偿8万余元,后续还将赔偿5万元。

  周兰兰成都商报记者汤小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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