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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纪委干部签订廉政“军令状”

山东商报 2014-02-20 14:35:54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济宁市纪委监察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目前都签订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承诺书》。

  据了解,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不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条”、市委“十一条”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各项规定,做到勤俭节约;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记者李人杰实习生曾庆雪)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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