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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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2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金彪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深入实施“十大举措”、推动赶超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中央、全省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围绕“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战略目标,坚持和发展“温州模式”,深入实施“十大举措”,切实抓好“三十项发展重点”和“四十项改革项目”,着力抓改革、稳增长、调结构、强统筹、治环境、惠民生,力争今年跟上全省发展步伐,力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努力开创温州赶超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和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加快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而努力奋斗!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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