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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交港局:待运出租车早晚高峰“无视”扬招视为拒载

东方网 2014-02-26 21:57:16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蒋泽2月26日报道:你是否曾经碰到伫立风中目送一辆辆亮着“待运”绿灯的出租车呼啸而过的情况?你是否在乘车的时候无奈地听着车里不断响着用车需求通知,生怕司机忙着接单磕了碰了,或者为赶单子拼命踩油门?你是否遭遇订车无人接单无奈加价的尴尬?连日来,“打车软件”引发的讨论和诱发的各种质疑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为加强“打车软件”管理,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发布了加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相关措施,明确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绝不允许损害行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的基本“底线”。

  网友:早晚高峰扬招“待运”车辆不停

  措施:视为拒载可投诉,经查实将严惩

  为了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相关措施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在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上海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期间,除公安交警管理规定禁止停车的区域以外,乘客扬招“待运”车辆不停的,即视为“拒载”,乘客可向12319城建热线和出租车所属企业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不管由于何种原因引发挑客、拒载、甩客等,市交通执法总队均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5条第1款第4项,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暂停营业十五天,并处2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吊销当事人准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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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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