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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自贸区法庭收案逾百件 近九成为投资贸易类商事案

东方网 2014-02-27 19:39:27

  东方网通讯员王治国、记者毛丽君2月27日日报道: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获悉,自贸区法庭自2013年11月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以来,3个月内共受理涉自贸区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102件,已审结34件。其中,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86件,金融商事案件8件,知识产权案件5件,房地产案件3件。

  据自贸区法庭负责人包蕾介绍,目前受理的案件具有三个特点:首先,从类型上看四类案件突出,货物、服务及加工贸易类纠纷、仓储物流类纠纷、融资租赁纠纷以及进出口环节发现的商标侵权纠纷。其次,涉诉标的额大,总标的额超过2.4亿元,案均标的额超过220万元,最大的标额为4300多万元。第三,涉诉企业地域分布广。区内注册企业作为原告起诉和作为被告被诉各占一半,涉诉企业分布于我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多个国家,说明与自贸区关联的商事交易活动非常广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自贸区内企业起诉的被告企业如果住所地不在浦东,或不在上海,那么上海其它区县法院、全国其它法院均可能会受理涉自贸区案件。不过记者发现,自贸区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约38%是区内企业作为原告起诉非上海企业,既然如此,自贸区法庭为何会有管辖权呢?

  “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争议由浦东法院管辖,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主体对上海、对自贸区法制环境的信任。”包蕾说。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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