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地警方联手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 382婴儿回家

2月19日,在乐山市红旗村,民警(抱婴儿者)解救出一名不到一岁的女婴。新华社发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胡瑶) 2月19日10点26分,国内知名网站圆梦收养送养之家(简称“圆梦之家”)的创建人“离愁”最后一次发帖后,丢下手机,开着电脑,把车扔在荒郊野外,带着妻子“小草”离开了位于四川自贡的家,逃往西安。当晚,两人被陕西警方抓获。
“离愁”和“小草”就是周代富和老婆兰晓青,他们创办的“圆梦之家”号称“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实则是提供贩卖婴幼儿“一条龙”服务的非法交易平台。
随着主犯周代富和兰晓青的落网,“2013·7·3”全国特大网络贩婴案告破,在公安部指挥下,全国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109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
随着“圆梦之家”、“人人要我”、“收养吧”、“中国孤儿网”等4个涉嫌买卖婴儿的网站被摧毁,网上贩婴利益链也浮出水面。
应对网络贩婴应有办案创新
本报评论员朱昌俊
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109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以上数据足以说明这次破获的贩婴案的“特大”性。然而,除了案件涉及地域之广、被拐婴儿之多、涉案人员之众,该案所凸显的网络贩婴这一犯罪新趋势,更值得引起重视与警惕。
相较于传统的贩婴犯罪,网络贩婴案在中介、贩婴、兜售上建立起完整的犯罪链条,不仅突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且分工明确,具备很强的专业性,并呈现出集团化的组织性特征。犯罪团伙往往借助一些公益网站的信息平台,如“圆梦收养送养之家”、“中国孤儿网”等,并冠之以“民间收养”等形式,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也给警方办案带来了更大挑战。
一些公益性网站,原本是利用网络的成本和信息优势,更好地保护婴儿,却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这种“异化”启示公安机关,对于相关网站,在网站的资质和日常监督上应该予以针对性的过程式监督。毕竟,类似的犯罪,其社会后果和影响不可小视。
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了解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信息的集合效应,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获取大数据的平台,继而为犯罪手段升级、犯罪方式隐蔽化所利用。贩婴案由线下向线上的转移趋势,就是典型案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侦查手段和办案方式的转变,必须尽快跟上这一新型犯罪的步伐。
原标题:382名婴儿回家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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