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瓯海首例微信卖淫嫖娼案宣判

瓯海首例微信卖淫嫖娼案宣判

温州网 2014-03-01 12:55:30

  近日,瓯海区人民法院4号法庭,一名男子站在被告席上,法官严肃深沉地念道:“……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等软件的“查找附近的人”功能等方式对外发布招嫖信息,谈妥嫖资后,将卖淫女送往嫖客的酒店……”最后,王某因介绍卖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 000元。

  去年9月初,瓯海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连续接到多位市民举报:有人在微信上打出露骨的卖淫广告,并利用“摇一摇”、查看“附近的人”等功能公然骚扰周边网友。警方通过侦查,加了微信上这个可疑的用户“专治饥渴”,发现群里的一名组织卖淫人员,系有抢劫前科的王某。在交谈中获取信息之后,民警悄悄找到该团伙进行色情交易的宾馆。随着抓捕时机的成熟,9月11日深夜,瓯海警方布置30名警力,包围了这家宾馆的所有通道,后抓获涉案人员11名。

  经查,去年7月份,湖南男子王某拉朋友章某(另案处理)加入他的色情交易团伙。王某用章某的手机注册微信号,打出招嫖广告。见王某介绍自己的女友参与,月收入上万元,章某通过几番相劝,拉自己的女友入伙。自2013年8月至同年9月6日,王某等人入住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新妮亚宾馆,通过微信等软件的“查找附近的人”功能方式对外发布招嫖信息,先后八次介绍女友等人与嫖客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卖淫嫖娼好的,并从中收取介绍费。

  据瓯海警方介绍表示,利用微信介绍他人卖淫嫖娼这一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强,被卖淫嫖娼者提供了便利,陌生人通过“微信”很快就能沟通、相识。“希望大家在使用微信时,不要随意加网名露骨的陌生网友;同时也提醒人们一定要把高科技用到正地方,否则玩火者最终必然引火烧身。”黄建谊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应忠彭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