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男子非法行医屡教不改 心存侥幸自食其果
温州网
2014-03-03 11:20:29
温州网讯 3月3日,泰顺一非法行医者林某因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被移送到公安机关,案件正审理中。
2014年2月28日,泰顺县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中发现泰顺县泗溪镇环水路177号泰顺县来福药店发现林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擅自为病人输液,被移送公安机关。林某曾2003年4月和2008年3月因非法行医卫生局处以罚款、没收工具、公告取缔等行政处罚并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他讲解非法行医的严重后果,下达《非法行医告知书》、《催告书》等执法文书,林某仍执迷不悟、心存侥幸继续非法执业,现等待他将的是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