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借贷备案工作成效显著
核心提示:《条例》实施当天,民间借贷备案工作得到积极贯彻,全市首单民间借贷备案在永嘉县民间借贷备案服务中心成功落地。
温州网讯 2014年3月1日,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当天,民间借贷备案工作得到积极贯彻,全市首单民间借贷备案在永嘉县民间借贷备案服务中心成功落地。
截至2014年3月3日,全市共备案民间借贷100笔,计21725.95万元。从金额上看,最高单笔2000万元,平均金额217.26万元,其中单笔300万元以上应强制备案的有26笔,占总金额的75.39%;从利率上看,平均月利率为11.32‰,平均年化利率为13.58%,比3月3日“温州指数”19.95%低了近6.4个百分点;从主体上看,个人借给个人的为66笔,占总金额的25.48%,个人借给企业的为21笔,占总金额的51.99%,企业借给企业的为13笔,占总金额的22.53%;从区域上看,全市12个备案点(11个县(市、区)和经开区)全部突破零备案,其中鹿城区备案中心29笔,永嘉县备案中心21单,苍南县备案中心23单。上述三县(区)共备案金额约13375万元,占全部备案金额的61.56%;从方式上看,现场备案的共97笔,来自网络远程备案的为3笔。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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