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 提升队伍活力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李俊杰)“从实践结果看,《公务员法》中缺乏一个最为关键的退出补偿机制,只进不出的做法使得公务员队伍日益臃肿而且缺乏活力。”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建议修订和完善《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公务员退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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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蒋秋桃看来,《公务员法》实施8年,中国形成了奇特的公务员考试热现象,一方面是源于福利好、稳定、社会地位较高等这些几乎已经固化在公务员职业标签上的片面认识;另一方面源自“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大多数人认为公务员可以逐步得到升迁,工作轻松,收入稳定等。
蒋秋桃认为,政府部门是社会财富的分配者,精英人才通过层层筛选加入到公务员这个队伍,就意味着分配蛋糕的人在增多,而创业和社会生产等把蛋糕做大的人就在相对锐减。政府机关应该有精英人士,但不能成为人才抽水机,否则,社会活力必然降低。
在《公务员法》中,规定了辞职、辞退、开除、退休等公务员退出机制。但现实中,除退休之外,其他的退出方式很少发挥作用。
资料显示,自1996年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3万余名公务员辞职。与全国数额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总数相比,被辞退和主动辞职的,所占比例甚少。
对此,蒋秋桃表示,根据新的形势,建立合理可行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和补偿机制,既有利于公务员队伍人员流动,也能逐渐提高公务员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力,还能使公务员队伍更加健康稳定。
她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在《公务员法》第十三章之第八十条中增加一款,即“已干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可以辞去公职”。此外,在《公务员法》第十三章之第八十六条中增加一款,即“提出辞职并经审计后合格的公务员,可以领取离职安置费;离职安置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政府制定实施办法”。
“有了这笔离职安置费,辞职的公务员可以用于自行创业等,免去了想辞职而不敢、不愿辞职的后顾之忧。”蒋秋桃说。(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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