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首推农业执法12分制

2014年03月11日 09:07:59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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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泰顺县润溪种植专业合作社因生产、经营台账不全,收到了县农业执法大队开出的违规扣分单,这是泰顺县农业局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泰顺县农业执法12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处罚的第一家违规企业。

  据悉,因泰顺农业生产所处发展阶段及生产经营者学历、素质等诸多因素制约,农资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规模大小不一,生产经营台账建立不完整、规章制度不健全等诸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仅靠单一的行政处罚,很难收到理想效果。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自主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规范农资市场,全力打造健康农产品示范县,泰顺县出台该《办法》,使政策约束与执法监管双管齐下,将该县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据了解,该记分管理方法适用于泰顺县内生产经营的农资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该《办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根据监管对象违法行为产生的危害程度,分别给予记1分、2分、3分、6分、12分的处理。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3分以上的,依次给予暂停产品认证、名牌农产品申报、诚信单位评比及不得申报农业项目与资金补助等政策性惩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职能部门将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取消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荣誉,两年内不得申报本系统农业项目及补助资金。

  对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给予一次记12分的处罚,以有效震慑违法分子,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相应地,对全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农资经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该县也将给予资金补助等方面的奖励。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柯哲人 报道组 周海港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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