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400毫升以上 可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
核心提示:“新温州人”葛先生在温州市献血办领到了临床用血报销费用,共计2545元。这是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温州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第一例。
温州网讯 “想不到我几年前的一次献血,竟可以省了我的医疗用血的费用。”日前,“新温州人”葛先生在温州市献血办领到了临床用血报销费用,共计2545元。这是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温州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第一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后,浙江省于2001年12月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规定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用血量不限)。随着形势变化,浙江省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原实施办法中关于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标准由1000毫升降为400毫升;同时增加了“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5年内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等内容。
此次前来报销临床用血费用的葛先生为湖北籍。他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时,奉献爱心、援助灾民,在温州成功献血400毫升。不曾想5年多后,他因肠炎便血引起贫血,需要输注大量血液。他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住院期间,血库工作人员热心向他介绍了相关的用血政策。这让葛先生省了一笔费用。
相关专业人士称,新政策实施之后,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
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程序
用血报销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凡用血报销申请者须交验以下资料:
1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原件、复印件;
2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或结婚证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复印件;
4医院用血证明(含临床诊断、血型、用血品种、用血量),须加盖医院或输血科印章;
5用血原始发票。
报销地点:温州市中心血站(新城大道41号)一楼互助金管理办公室。
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6:00
献血常识
问:我很怕痛,献血会痛吗?
答:从理论上说,这点疼痛甚至低于检验时扎手指头的程度,当然,每个人的感受可能不同,但是献血者却能救活了另外一条生命,那一点微痛就不算什么了。
问:如果贫血还可以献血吗?
答:许多人都以为血压偏低或有头晕、就是贫血。其实,是否贫血,要在测量过血红蛋白,红细胞的数目与形态才能确定。采供血机构对每个献血者的付出都要做有关贫血的检查。如果低于正常,是不会让您献血的。
问:为什么脂肪血不能用?
答:献血者在献血前进食了肉类、牛奶、鸡蛋、油炸食品等高脂肪高蛋白食物,食物中的脂肪经消化吸收后便逐渐进入血液中,使血液中的血脂含量升高,血浆呈乳白色混浊状。这种血液如果输入患者体内就会引起严重输血反应,因此脂肪血不能用于临床抢救病人。
问:月经期间为何不能献血?
答:月经虽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但由于处于失血状态,基于保护献血者的原则,即使血红蛋白仍达到献血标准,但还是希望献血者月经期及前后三天暂缓献血。
问:献血后血液多久能得到补充?
答:血容量的补充是很快的。实际上当献血者离开血站时,机体已经开始补充了,只需几个小时,血容量就会达到正常水平,不仅没有任何不适感,还可以从事正常的工作。
问:献血会被感染疾病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血站的行为有严格的规范,血站属于公益性卫生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其工作人员都是具有采血、检验等资格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无菌流水线操作。血站使用的消毒物品、血袋、针头等均为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品,使用后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焚烧销毁处理。因此,献血绝不会感染疾病。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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