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严查8类房地产违法销售行为
华西都市报
2014-03-13 14:35:26
继此前发文规范房地产中介相关行为后,日前,省住建厅再次出台方案,规范全省房地产销售行为。
据悉,方案要求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代理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其中,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等8类销售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开展查处违法行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进行调解等三类工作。
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针对6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分别是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利用合同危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备案制度的行为;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虚假宣传行为等。(记者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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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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