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遂宁两坏老汉以钱作诱饵 诱奸邻居13岁少女致其怀孕

遂宁两坏老汉以钱作诱饵 诱奸邻居13岁少女致其怀孕

四川新闻网 2014-03-18 11:22:02

  利用未成年少女不明事理,家中父母疏于监护,花甲老人多次对其诱奸,严重影响未成年少女健康成长。近日,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3岁少女小红被两老头性侵致怀孕的恶性刑事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报案13岁少女怀孕

  少女小红现年13岁,在遂宁某中学上学。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小红跟随奶奶生活,并经常在外婆家过周末。父母忙于工作,奶奶要照顾多个小孩,无暇顾及小红的点滴变化。去年9月23日,小红因肚子痛,外婆便带她到妇幼保健院检查。检查结果令所有人震惊:年仅13岁的小红竟然已经怀孕5个月了!而这5个月里,没有任何人发现小红生理、心理上的异常。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下,小红才道出了其与外婆村上的“张爷爷”“王爷爷”都发生过多次性行为的真相。

  陈述那个坏人是邻居

  每到周末,小红便到外婆家玩耍。被小红唤作“张爷爷”(68岁)“王爷爷”(58岁)的两名老头是外婆村里的两名单身汉。

  一次,小红和同伴们在“张爷爷”家里看碟片,其中有男女发生性行为的镜头,那些亲密的行为在年幼的小红心里留下深刻印象。没过几天,小红又到“张爷爷”家里玩耍,“张爷爷”要求和小红发生碟片里的性行为。出于好奇,年幼无知的小红便答应了。事后,“张爷爷”给了小红2元钱,并告知小红不能告诉别人。此后,小红经常来“张爷爷”家玩耍,“张爷爷”都以零花钱作诱饵,与小红共发生十几次性行为。

  小红有时也到“王爷爷”家里玩耍,并且与“王爷爷”发生过5次性关系。“王爷爷”每次也会给小红几元零花钱并告知其不可声张。

  案发后,父母陪同小红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经公安机关对胎儿组织进行DNA鉴定,导致小红怀孕的人正是“王爷爷”。

  结案多年自由为罪恶买单

  本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明知小红只有13岁,采取给予零花钱的手段,引诱小红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由于幼女对性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与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而强奸农村留守儿童、多次实施强奸、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怀孕的,都是从重处罚的情节。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恶劣行径,安居检察院经审查,以强奸罪起诉两名被告人。

  近日,法院已对两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张爷爷”奸淫幼女,属于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王爷爷”多次强奸幼女,并且导致幼女怀孕,给被害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后果”。综合本案各种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安居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王爷爷”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反思:留守学生保护是个重要课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小红的家庭现象在农村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这些留守孩子长期由祖父母等进行监护。某镇学校校长认为:这种“隔代监护”现象很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也使这些孩子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难以及时发现。

  13岁女生被诱奸的案件让安居区妇联负责人震惊。据该区妇联负责人介绍,这件事表明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少女免受不法侵害已成为妇联维权工作的当务之急。安居区妇联将联合教育、宣传以及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进行专题讨论,并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让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如何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健康成长。

  (文中人物系化名)(遂宁日报记者曾晓梅)

  原标题: 13岁少女被邻家“爷爷”诱奸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