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四川拟出新规:连续驾驶不超4小时 休息不少于20分钟

四川拟出新规:连续驾驶不超4小时 休息不少于20分钟

四川新闻网 2014-03-18 19:30:05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8日讯(记者侯青伶)《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18日提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降低了客货运输经营者、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的处罚标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卫星定位装置的品牌及安装等事项。二审稿还删去了针对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或者从业资格证件、未按规定放置客运标志牌的处以100元罚款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二审稿在连续驾驶时间的规定中,增加关于休息时间的内容,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行车途中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二审稿还增加一条规定,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以旅游客运为主的运输站场(旅游集散中心),开设旅游客运专线,为旅游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和先进运输方式”、“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等规定也纳入二审稿中。二审稿在城市公交方面强调了换乘系统的建设,在农村客运方面则提出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农村客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