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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民收医保账单3/4是广告 竟是邮政公司“新发明”

华西都市报 2014-03-20 06:36:56

  是谁泄露了参保人信息?

  和网友聚焦的问题不同,江阳区的几家公司员工更关注“是谁泄露了参保人员的私人信息”。

  “我们公司给员工买医保的时候,都登记了我们的私人信息,包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详细地址、性别等,如果不是政府部门泄露我们的私人信息,我们不可能收得到这样的信件。”江阳区某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认为,如果是政府部门将他们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泄露给邮政部门,明显不妥,因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求证

  并没有邮寄过相关信件

  “我们并没有以政府部门的名义邮寄这种信件,只是给邮政公司提供过最新的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昨日,泸州市江阳区人社局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蒋朝明称,江阳区人社局和江阳区医保中心,都没有给辖区内的医保参保人员邮寄过这样的信件。

  蒋朝明解释,信件上的落款单位,邮政方面事先并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我们只同意在医保政策宣传内容后附上政府部门的落款。”蒋朝明说,这些宣传内容是经过江阳区人社局和医保中心审核过的,不过只是为了防止新政策出台或老政策变动后,在宣传上表达不准确。“至于宣传单上的商业广告我们都没有审核过,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都是邮政方面在操作。我们既没有收钱也没有出钱。”

  “邮政部门主动找我们请求我们出一定的经费,我们没有这笔经费预算,按照相关规定,领导并没有批准。”曾具体负责对接该业务的江阳区人社局原办公室负责人温玉波称,他们不仅没有通过此事从事所谓的“创收”业务,还拒绝过邮政方面的市场部经办人索要经费的要求。

  未向邮政提供隐私信息

  那么,购买了医保的人都能收到这封信件,是不是政府部门泄露了参保人员的私人信息?对于网友和部分参保人员的质疑,蒋朝明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

  “按照前几年的‘惯例’,每年的医保政策有调整,我们都会通过与邮政部门合作进行宣传,而且只有邮寄信件这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针对参保人员进行宣传。”蒋朝明称,为了办好这件事,他们只是给泸州市医保中心提供过相关信息,并没有直接向邮政方面提供过。

  对此,曾具体负责对接四川邮政公司泸州分公司市场部的江阳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给予了证实。该工作人员称,邮政方面曾找他索要过相关信息,他的确曾提供过部分信息,仅限于参保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等,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并没有提供。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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