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河道警长”查获污染河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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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近日,龙湾公安分局的河道管理“警长”在排查河道时发现一起污染河道案件,并通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今年龙湾公安分局已查处3起污染河道环境案,刑拘9人。
3月17日,海滨街道河道“警长”——龙湾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叶辉在辖区巡察时,发现北新村一条河道河水发黑、发臭,通过污染源的排查,旁边一家电镀小作坊成了嫌疑点,他马上通知治安大队调查。
第二天,龙湾公安分局联合区环保局取缔该作坊。民警在现场发现,作坊内摆着一个大水槽,有乳白色的废水通过排水槽,直接排入棚房外的农田,然后经农田流向附近河道。经鉴定,该厂排出室外的废水重金属都超标1000倍以上。
从上周起,龙湾公安分局11名局领导、14名科所队长成为区级“河道警长”,39名民警成为街道级“河道警长”。目前,首批244条河道段都有了“河道警长”。
作为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河道警长”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
龙湾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李伟介绍,推行落实“河道警长制”,由“警长”管理每一条河道,能缩短工作周期,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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