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太婆做保洁 物业发工资不发钱竟发两张购物卡(图)

黄太婆拿着2张购物卡,那是她一个月的工资。

“以往工资都是发现金,怎么这次改发购物卡了嘛!”昨日上午,巴中市民苟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母亲(黄太婆)自去年9月就在巴中市盛华堂做保洁,每月工资1300元。可3月24日发工资时,老板2张500元的盛华堂百货购物卡替代工资发给苟先生母亲,并称余下的300元第二天给现金。
保洁员:
工资用购物卡来发使用很受限
昨日上午,记者在巴中市盛华堂百货大楼旁见到了正在做保洁的黄太婆。据她介绍,自己已经60多岁了,2013年9月被招聘到盛华堂百货的物业公司上班,负责大楼保洁工作。“以往每月工资都是发1300元现金,可就在24日下午,盛华堂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叫我们3名保洁员去领2月份工资,没想到摆在我们面前的却是每人两张500元购物卡。”
黄太婆介绍,当时自己说要现金,但该负责人一直劝说,“反正以后也要到盛华堂百货商场买东西,发现金和购物卡是一样的。”黄太婆说:“没办法,当时卡就放在那,自己不收也得收。”据黄太婆介绍,购物卡就是盛华堂百货的,只能在该百货大楼消费,“但商场服装、电器居多,货品陈旧,而且没有蔬菜肉类区,除了日常生活外,我每个月都还要到药店买药,这购物卡只能在盛华堂百货消费。”
物业管理处:
购物卡形式发工资保洁员也自愿
随后,记者从巴中市盛华堂百货商场管理处了解到,该百货商场给的物业属于外包业务,物业发工资用购物卡替代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用购物卡形式给员工发工资,商场方称,并不知情。
而后,记者来到盛华堂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据该物业处“方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介绍,当时用购物卡形式发工资保洁员也是自愿的。对于为何以往发现金,突然现在发购物卡一事,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则支支吾吾,不愿多谈。
最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收回了发给黄太婆的2张500元购物卡,并承诺给她换成现金,因黄太婆当天用所发购物卡在盛华堂商场消费过,消费的金额将从实际工资中相应扣除。
法律链接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律师建议,为保护个人权益,员工如遇到公司发工资用购物卡替代,可匿名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牵涉金额较大或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也可提起劳动仲裁。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谢颖白川东摄影报道
原标题:发工资不发钱发什么?保洁员领工资领到两张购物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