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业盐泡豆腐干 作坊主被判刑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3-27 09:53:26
温州网讯 张某与妻子曾某用工业盐泡豆腐干,乐清市人民法院日前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
张某是湖北人。去年2月8日,他与妻子接手老乡在乐清柳市的一豆腐作坊。
老乡离开时留了一桶工业盐在作坊里。每晚,张某夫妇会将卖不掉的豆腐干放在加入工业盐的水中浸泡约十分钟,以防止豆腐干变味、变酸。第二天,他们将这些豆腐干拿到市场卖。
去年3月19日,他们被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在该窝点查获工业盐21公斤,豆腐干162块。经检测,被查获的工业盐检出亚硝酸钠成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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