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醉酒驾车涉危险驾驶罪 陕西一干部被免职

2014年03月27日 15:56:22来源:陕西日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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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记者从渭南警方了解到,渭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李青海,因公车私用、醉酒驾车被免职,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

  3月19日12时左右,渭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李青海(副县级)因私聚餐,期间饮用大量白酒,直至16时左右才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EV0508的白色丰田轿车回家,中途被执勤交警发现,并被带至医院检测为醉酒驾驶。3月20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对李青海依法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

  经调查,李青海是在上班期间聚餐饮酒,并公车私用,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渭南市政府决定免去李青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记者马黎)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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