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保单加股权 需防四类新骗术(图)




近期社会上有四种新型诈骗成为热点,应引起市民警惕。
于洪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这些骗术的特点和防范方法——
低价抛售房产
此类犯罪手段为“购房热”引起的购房合同诈骗。骗子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低价抛售、重复销售的手段,诱骗大量购房用户签订购房合同,案发后携款潜逃或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之后携款潜逃,或是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段诱骗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者的钱财。
●警方提醒:买卖房子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同时还要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随意签订合同交纳巨额定金。同时购房者还要深入实地考察,对楼盘地段位置、环境质量、交通条件、商服设施、建筑质量、房型结构、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详细了解。如果是期房.也应了解工程实际进度、施工情况、预计交房时间等。
推销“假保单”
从近期保险诈骗案的特点来看,骗子主要是以保险金为侵占目标。一些地方还出现保险公司雇佣的代理员,以虚假保险单(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新手段。
●警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一定要看清并核实售卖点是否有售卖此类保险的资格以及保单的样式,一定要在正规的票务代售点及保险公司购买,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咨询。此外,消费者在旅行社、售票点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查询其是否具备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谨防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单位兜售假保单,消费者投保之后应主动拨打保险公司服务专线电话,核查所购保单的真实性。
以上市诱饵卖“股权”
一些中介机构打着“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旗号,编造非上市公司即将上市,投资回报丰厚等谎言,引诱众多投资者购买未上市公司股权,从中牟取暴利。
●警方提醒:此类骗局都是骗子利用个别市民的贪利心态才得逞的,防止此类诈骗,最重要的是心中一定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汽车“租来卖”
一些不法分子以制作假身份证等虚假证件,通过缴纳高额租金骗租汽车,在骗取租车行或车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抛售或用来抵债,从而给租赁公司或车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警方提醒:汽车租赁公司或车主应认真核实租车人身份,全面登记个人信息,必要时,可向公安等部门请求帮助。此外二手车交易应当在正规交易市场进行。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弄清楚卖主的身份、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以及发动机号等,并核对其他证件是否和车辆相符,如果证照不全或有一些不良记录的一定要当心。记者王远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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