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涉嫌走私近2000只信鸽被批捕
□本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周晶晶
一对从事信鸽进口生意的夫妻为降低成本,赚取更高利润,使用虚假发票、合同向海关低报货物价格,大肆走私信鸽近2000只。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夫妻两人被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批准逮捕。据悉,此案是湖北省检察机关批捕的首起走私信鸽案件。
2012年左右,从事信鸽销售的马某与妻子赵某结识了一名荷兰同行TONY,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合伙从事信鸽的运输和代理进口生意。2012年年底,马、赵二人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与TONY的荷兰公司展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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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商定,由TONY在荷兰联系欧洲货源,并负责欧洲的一切事物,马某和赵某的公司则负责国内的报关手续,并根据TONY提供的国内客户信息负责国内运输,按每只鸽子78欧元或100欧元的价格收取包干代理费用;由于代理费用有的由中国买家支付,有的由欧洲卖家支付,双方约定:国内支付费用的,由马、赵二人负责收取;国外支付的,由TONY负责收取,双方定期对账,并按比例分成。
为降低成本,赚取更高利润,马、赵二人决定采取向海关低报交易价格的手段以少缴税款。他们将无血统证书鸽子的申报价格确定为10美元(约60元人民币)每只,有血统证书的则确定为150美元(约900元人民币)每只,然后赵某根据确定的申报价格,在每批鸽子发货前制作虚假的合同、发票等报关单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荷兰的TONY,由TONY签字后随货物发往中国。鸽子入境后,马某即按照之前确定的价格向武汉海关申报入境。通关放行后,他们便将鸽子发往国内的买家。
2014年1月10日,TONY将从欧洲收集的信鸽通过法国航空的航班运往武汉,并为马、赵二人提供了此次报关用的虚假合同和发票。1月11日,武汉海关缉私局接报案,在通关现场清点查扣马、赵二人的公司进口的信鸽共1984只。
据查,这批信鸽的走私总金额达300余万元人民币,偷逃税款合计80余万元人民币。
2014年2月11日,此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办案检察官认为,马某和赵某采取低报价格、制造虚假报关单据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大量信鸽,偷逃税款数额巨大,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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